住房维修金的由来 |
1. 1998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 |
2. 1998年12月,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 |
3. 2003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并明确授权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的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 |
4. 2005年9月7日至2005年10月7日,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 | | |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为加强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详情请进>>> |
哈尔滨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
《哈尔滨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将于15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开发商和市民将按比例交纳一定数量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详情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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