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镜泊湖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暨2015年黑龙江省
“全民游泳健身周”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体育局、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牡丹江市体育局、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5、16日,在牡丹江市镜泊湖水域举行。
五、项目设置
竞赛项目设:男、女18-49岁组2000米;男、女50-60岁组1000米。
六、参加单位
全省各市(地)游泳爱好者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49岁组(1996年至1965年);
50-60岁组(1964年至1954年)。
(二)参赛者需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其他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录取前8名(不足则减一录取),颁发组委会印制的“获奖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市(地)体育部门加强宣传,充分动员本地区游泳爱好者和民间游泳组织,鼓励广大游泳爱好者报名参赛,认真收集本地区报名情况,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并要求参赛者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于8月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
联系人:牡丹江市体育局袁贵生
电话:0453-6569081传真:0453-6569070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新华路419号
邮编:157010邮箱:mdjsqtk@126.com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邮箱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参赛队于8月15日11:00前到镜泊湖指定地点报到(另见接待指南)。
八、经费
(一)报名费: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保险费)100元。
(二)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九、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代表与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其他
本规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镜泊湖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暨2015年黑龙江省“全民游泳健身周”报名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年龄 |
参赛组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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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镜泊湖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暨2015年
黑龙江省“全民游泳健身周”自愿参赛责任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活动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以与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愿意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即终止参赛并报告赛会组委。
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力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我完全了解自己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比赛活动。
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交流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相关费用由本人负责。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