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县(市、区)级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体育局、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三、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宾县文体局
四、时间和地点
2015年8月17日至20日,地点宾县。
五、参加单位
全省各县(市)、区
六、竞赛项目
象棋团体、个人赛。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个县(市)、区可派一支代表队。每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男女不限;运动员4人,领队1人,可由运动员兼任。
(二)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户籍在本县(市)、区,第二代身份证住址在本县(市,区。以第二代身份证为资格认证唯一依据,其它任何凭证无效),年龄在1955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非现役专业运动员。
2、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电脑积分编排或相应竞赛办法。
(三)团体成绩以每支代表队3人个人最好成绩累积计算,积分相等按个人名次优者列前。
(四)如上届比赛“棋王”参加本届比赛,将与本届比赛“暂列”第一名棋手直接对决,采用三局两胜制。获胜者为本届比赛第一名及“棋王”称号。
九、录取、奖励办法
(一)比赛团体录取前八名;个人录取前十六名。
(二)个人赛冠军授予“2015年黑龙江省业余象棋大师”称号并作为卫冕者直接进入下一届比赛的决赛,连续3届卫冕成功将授予终身名誉“黑龙江省业余象棋大师”称号;2-3名授1级棋士、4-6名授2级棋士、7-8名授3级棋士、9-10名授4级棋士、11-12名授5级棋士、13-16名授6级棋士。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代表与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将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8月6日前寄或传真至省体育局群体处和所属市级体育局、宾县文体局。各参赛单位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及宾县文体局。
2、报名表一旦确认上报后,无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不允许调换队员。报名有效,却不参加比赛的单位,省体育局将全省通报,发至县(市)级政府。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2015年8月17日16时前到宾县文体局报到,报到地点在二龙山龙珠滑雪场贵宾楼。需要接站的代表队订购好车票后,与宾县文体局同志联系,告之车次与到站时间,以便接站。
2、报到时以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将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到报名处,以备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
3、为杜绝比赛中违纪、滋事等不正常事情的发生,各代表队报到时,向组委会交纳比赛保证金1000元,无违规事件,赛后返还。
(三)联系方式。
省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代扬电话:0451-87006593;传真:0451—82604714。邮编:150090,邮箱:340126881@qq.com。
宾县文体局
联系人:石岩电话(传真):0451-57983747;13836069199,邮编:150400,邮箱:bxwtj@163.com。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报到后所有经费由大会承担。不符合运动员资格人员、超编人员及早到、晚走的人员费用自理,如需大会安排,提前与承办单位协商,每人每天交140元。
十三、其它
(一)第一次组委会工作会议、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于报到当日下午17时召开,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请各代表队领队带笔、本准时参加。
(二)凡在比赛中发生违纪、滋事等情况,没收保证金、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及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全省通报。
(三)正式比赛上场前,组委会统一将身份证原件返回给各代表队。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上场比赛,到指定比赛座位就座后,将身份证放于桌面一角,对方相互确认资格。正式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只接受正常程序申诉工作。
(四)“棋王”卫冕战,计划进行挂盘讲解,具体时间待定。
(五)有关申诉工作,由代表队正式形成书面材料,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如数返还,败诉上缴大会统一支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县(市、区)级象棋比赛报名表
市 县(市)、区
序号 |
类 别 |
姓 名 |
年龄 |
民族 |
性别 |
工 作 单 位 |
备注 |
1 |
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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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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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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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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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必须打印此表;领队如由运动员兼任,需将名字重复填写在队员栏。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