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全省第二届大众篮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体育局、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三、协办单位
佳木斯市体育局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12日,地点佳木斯市。
五、参赛单位
经由各赛区选拔的各代表队
六、比赛形式
1、预选赛(8月至9月,具体时间各赛区自行安排):由各市(地)体育局或其指定的协会自行组织预选赛(绥芬河、抚远、行业系统视同地市级)。统一执行省体育局制定的竞赛规程相关规定,后经由各赛区预选赛优胜队伍参加省级赛。
2、省级赛(10月9日至12日):按照地市预选赛规模制定参加省级赛队伍名额,实行赛会制。
3、省级赛决出的全省冠军队,可代表黑龙江参加10月份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举行的“2015贺龙杯中国业余篮球公开赛”。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2012年《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全国总决赛(半决赛和决赛除外)执行以下特殊规则:
1、比赛过程中,仅暂停、换人、罚球停表(第四节和加时赛最后2分钟除外)。
2、第一节结束后,每队选出一名球员,连续投射5个三分球,命中一球计1分(最高5分),得分累计在第一节比赛本队得分的总分中。
3、中场比赛结束后,每队选出10名队员进行罚球(如某队参赛队员不足10名,则该队按照实际人数进行比赛,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每人投一球,命中计1分(最高10分),得分累计在中场比赛结束后本队得分的总分中。5次犯规的球员可参加罚球,如因违反体育道德被罚出场的队员无资格参加罚球比赛。
上述2项活动仅有在各队报名表中体现的12名运动员可以参加,领队、教练员不能参加。
(二)参赛资格
1、年龄在23周岁至60周岁(1955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黑龙江省男性公民。以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为唯一运动员资格认证依据(以身份证住址认定省籍)。
2、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曾任专业运动员的(省级及以上青年队,部队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须退役2年后才能参加比赛。
3、每一赛季一名运动员仅可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比赛。
4、每队可报:领队1名,队医1名,教练员1名,队员12名(全队不得超过15人)。
5、组委会统一审验运动员资格;每场比赛开始前,双方代表队互验。
八、报名办法
(一)地市级分赛区的比赛由地市组织报名。省赛由各分赛区选拔推荐2-3支代表队参加,由地市级体育部门统一组织报名。
1、请各单位填写大众篮球公开赛“分赛区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省体育局群体处。
2、省级赛报名队伍限制在32支以下,以先后顺序额满为止。请各单位将参加省级赛“代表队报名单”电子版于2015年9月23日前报送到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代扬,电话:0451-87006593;邮箱:340126881@qq.com。
(二)报名资料包括:姓名、年龄、球衣号码,队员简介,球队简介、合影彩照,联系人信息。
(三)报名参赛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中)。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据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能参加比赛。在比赛期间凡由身体自身原因发生意外者,组委会不承担责任,由个人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处理。
九、报到
请各参赛代表队于2015年10月9日16时前报到(12日16时后可以离会),17时召开第一次领队会。报到时,交纳参赛保证金、食宿费、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佳木斯市体育局联系人:张佳伟,电话:0454-6760009,手机13845416234。
十、比赛费用
(一)预选赛:省体育局根据每个地市预选赛的规模向各分赛区下拨资金,用于比赛宣传和竞赛组织。拟定标准为:10支代表队以上,10000元;20支代表队以上,20000元;30支代表队以上,25000元。预选赛举办地,可以自行招商,补充不足经费。如果省统一招商顺利,各预选赛区比赛组织大会将协助完成,组织经费将全部由大会负责,各预选赛区冠名将由大会统一安排。
(二)省级赛:大会将给予每个代表队一定数量食宿补贴,不足费用自理。每个代表队可以自行为本队名字冠名,以弥补本队参赛经费。如:XX代表队(XX可以是企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实体名字)。省级赛各参赛代表队需向组委会交纳参赛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在赛会期间如无违纪现象,赛后全额退还。出现违纪情况,扣罚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全省通报、代表队所有运动员将禁止参加下一届比赛。省级赛各参赛代表队须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向大会缴纳食宿费,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往返交通费自理。
(三)全国总决赛:作为奖励,省级冠军队的交通费、食宿费视招商情况,拟由组委会承担。代表队名称将以省级赞助商名称冠名。
十、比赛服装
每队须有两种(浅、深)不同颜色、上衣前后印有清晰号码的比赛服装。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55号。
十一、比赛用球:采用组委会审定并提供的7号比赛用球。
十二、比赛场地:为标准尺寸篮球场,室内场馆及室外场地。
十三、名次与奖励
前8名获得奖杯和证书。前3名拟安排赞助企业提供的奖品。
十四、裁判员和仲裁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代表与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五、赛事安全保证
承办赛区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措施及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预案,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十六、其他
本竞赛规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修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分赛区情况汇总表
分赛区 拟订比赛时间: 月 日- 月 日
序号 |
代表队名称 |
人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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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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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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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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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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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队报名单
名称: 联系人: 手机:
序号 |
类别 |
姓 名 |
年龄 |
号码 |
简介 |
1 |
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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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练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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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队 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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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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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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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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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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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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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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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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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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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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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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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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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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