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体育局、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三、协办单位
海伦文体局
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9月7日至10日,地点海伦市。
五、参加单位
黑龙江省各县(市)
六、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县(市)可以选派男、女各一支球队,每县(市)领队1人,教练员男、女队各1人,运动员男、女各4人。
(二)运动员条件。
1、运动员户籍在本县(市),第二代身份证住址在本县(市,以第二代身份证为资格认证唯一依据,其它任何凭证无效),年龄在1965年1月1日-1992年12月31日,非现役专业运动员。
2、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附加赛排出名次。
男、女团体赛:
① A-X
② B-Y
③ C-Z
④ A-Y
⑤ B-X
(三)单打采用淘汰赛。
(四)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11分制。
(五)比赛用拍
(六)比赛使用红双喜三星、白色乒乓球。
九、录取、奖励办法
(一)男、女团体均录取前八名。
(二)单打录取前八名(第三名、第五名并列)。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比赛服装
参赛人员须准备白色以外两套服装(深、浅各一套)。
十一、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代表与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将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8月29日前寄或传真至省体育局群体处和所属市级体育局、海伦市文广新局。各参赛单位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报省体育局群体处及海伦市文广新局。
2、本届比赛报名限48支代表队,在报名截止日8月29日(含29日)前,以省体育局群体处收到电子报名表时间为顺序,额满为止;已经报名但超出48支代表队名额的队伍,省体育局将及时通知。
3、报名表一旦确认上报后,无重大突发事件,原则上不允许调换队员。报名有效,却不参加比赛的单位,省体育局将全省通报,发至县(市)级政府。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2015年9月7日16时前,到海伦市万豪宾馆(海伦客运站南200米)报到,详情咨询海伦市文广新局工作人员。
2、办理入住手续后,以代表队为单位,统一将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到报到处,以备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
3、为杜绝比赛中违纪、滋事等不正常事情的发生,各代表队报到时,向组委会交纳比赛保证金1000元,无违规事件,赛后返还。
省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代扬电话:0451-87006593;传真:0451—82604714。邮编:150090,邮箱:340126881@qq.com。
海伦市文广新局
联系人:耿立国电话(传真):0455-5725967;13604859176;
邢海楠电话(传真):0455-5725973,邮编:152300。
电子邮箱:hl.wtj@163.com。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报到后所有经费由大会承担。不符合运动员资格人员、超编人员及早到、晚走的人员费用自理,如需大会安排,提前与承办单位协商,每人每天交140元。
十四、其它
(一)第一次组委会工作会议、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于报到当日下午17时召开,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带笔、本准时参加。
(二)凡在比赛中发生违纪、滋事等情况,没收保证金、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及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全省通报。
(三)正式比赛上场前,组委会统一将身份证原件返回给各代表队。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上场比赛,比赛开始前,在当场执行裁判的监督下,双方运动员相互确认对方资格。正式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工作,只接受正常程序申诉工作。
(四)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相互检查。
(五)有关申诉工作,由代表队正式形成书面材料,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如数返还,败诉上缴大会统一支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县(市)级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县(市) (男、女)队
序号 |
类 别 |
姓 名 |
民族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所报项目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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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 |
单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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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领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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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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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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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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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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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队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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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必须打印此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填写所报项目:在相应项目内打“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