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14〕22号)要求,我省将于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举办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切实做好运动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全民健身运动的有关要求,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通过搭建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竞赛平台,广泛动员、组织各地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及健康知识和科学健身方法,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锻炼习惯,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推进“健康龙江”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1.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省体育局、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总工会、省残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3.协办单位:具备相应条件获得组织赛事资格的单位。
(二)组织委员会及相关工作机构。成立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运动会筹备工作。组织委员会由省体育局、省精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总工会、省残联等部门组成。组织委员会下设综合部、新闻宣传部、集资开发部、监察部等,组织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成立相应项目的竞赛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
运动会定于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举行。开幕式定于2015年6月6日举行,闭幕式定于2016年1月中下旬举行。
四、组织模式
(一)总体模式。运动会由开幕式、竞赛、闭幕式三部分组成,省、市(地)、县(市、区)分别组织本级运动会并形成联动。开幕式和闭幕式结合相关单项比赛或活动进行。
(二)组别设置。省级比赛分设“代表团组”和“单项组”两个组别。“代表团组”分为“集中组织项目”和“分散组织项目”两类,“单项组”为“集中组织项目”。“代表团组”比赛面向基层群众以及各地体育部门,其中“集中组织项目”以代表队为参赛基准单位,“分散组织项目”发动公众个人自行报名参赛。“单项组”比赛面向省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协会设立。
(三)办赛形式。运动会各项赛事和活动的协办单位分别由省体育局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各市(地)体育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意向单位与组委会协商确定。凡是合法经营的社会组织、各类民办企业和体育运动协会等均有机会通过竞争获得办赛资格。获得办赛资格的单位具有对比赛进行商业开发等相应权利义务。
五、项目设置
运动会将设球类、棋牌类、武术类、户外健身休闲类、冰雪类等项目。具体设置要“问需于民”,通过网络投票、信件投票、微信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等方式征求意见后确定。各市(地)应选择全部项目1/3以上的项目,县(市)应选择全部项目1/4以上的项目组织比赛,并给予基层单位部分自主权,鼓励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各代表团参加比赛项目数量不得少于项目总数的1/2,开幕式和闭幕式涉及项目必须参加。
六、奖励
(一)各类项目设立一、二、三等奖(部分项目除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在市(地)和县(市、区)级运动会设立参与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七、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重要意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做好运动会各项工作。市(地)、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级运动会方案并组织实施,设项及组织模式结合省级比赛项目与组织模式自行确定。各市(地)将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的运动会方案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送省体育局(联系人:崔晨,联系电话:0451-87003735、13936099100,电子邮箱:cuichenchenchen163.com)。
(二)精心筹划。省、市、县要发挥三级联动效能,集中力量在基层乡镇、社区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主动转变政府职能,凡是有协会的项目要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各地要努力拓展办赛思路,创新办赛模式,力争把比赛办成精简、热烈、具有特色的全民健身盛会。
(三)强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宣传画、标语口号等形式,大力宣传运动会和我省全民健身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运动员顽强拼搏、团结进取的精神风貌。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和支持运动会,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金,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四)保障经费。省及市(地)、县(市、区)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所需经费,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赞助”的原则统筹解决。省体育局和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等部门联合举办的省级赛事,经费由双方共同承担;部分比赛项目费用由获得办赛资格的协办单位承担;其余部分由省体育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