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健康龙江”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筹备等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2、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机构名单;
3、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机构分工职责。
黑龙江省体育局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席
孙东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席
邢爱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铭玉 黑龙江省体育局局长
执行主席
郭铭玉 黑龙江省体育局局长
执行副主席(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国怀 黑龙江省纪委驻省体育局党组纪检组长
马 冲 鹤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志山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春莉(女)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王淑霞(女) 黑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
史盛茂 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兰知震(女) 鸡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毕卫星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副局长
曲秀丽(女)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朱晓峰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 野 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春林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维宽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孙明学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李 峰 黑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
李龙吉 伊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德喜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晓明 黑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
肖 磊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邹积慧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
宋雪龙(女)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力军(女) 黑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
张显友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范志国 黑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牧 童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君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英亮 黑龙江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赵春波 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郝敬江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袁晓光(女)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顾晚光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栾 莹(女) 大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文斌 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工会工委主任
郭志林 哈尔滨铁路局工会主席
韩嘉彬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魏松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秘书长
李 峰 黑龙江省体育局副局长
副秘书长
姚伟丽(女) 黑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
杨广智 黑龙江省直机关工会工委调研员
梁秀海 黑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刘东海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处副处长
于洪涛 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宣传文体部部长
王宝和 黑龙江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部长
姚 丹(女)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创建协调处处长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刁志丹 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主任
才 琦(女) 黑龙江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马鸣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文化委员会副主任
王 闯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爱华(女) 黑河市体育局局长
韦继敏(女) 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驻省体育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邢海峰 哈尔滨市体育局局长
庄士超 黑龙江省体育局经济处处长
张洪舜 抚远县教体局局长
闫春光 绥芬河市文广新体局局长
关育伟 大庆市体育局局长
祁跃东 黑龙江省竞赛管理与对外交流中心主任
孙 巍 鹤岗市体育局局长
孙永利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体协主任
李 光 黑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云鹏 双鸭山市体育局局长
张玉霞(女) 佳木斯市体育局局长
张安俊 齐齐哈尔市体育局局长
陈 岩 七台河市体育局局长
赵俊岭 黑龙江省体育局人事处处长
姜跃清 黑龙江省冬季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隋玉国 绥化市体育局局长
隋红江 牡丹江市体育局局长
温俊岭 鸡西市体育局局长
蔡秀丽(女) 黑龙江省体育局宣传处副处长
霍义臣 伊春市体育局局长
魏文利 哈尔滨铁路局体协理事会秘书长
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组织委员会工作机构名单
一、综合部
部 长:刁志丹、姚伟丽
副部长:李 光、姜 波
(一)办公室
处 长:李 光
副处长:王瑞卿
工作人员:李宪国、于 淼、杨 洁、于一丁、孙志超
(二)竞赛处
处 长:崔 晨
副处长:刘淑瑞、董海涛
工作人员:代 扬、邱 菊、张力群、杨 依、黄 艳、郭 欣、阚赤峰、贾午堃、高 珊、徐 杨、刘 博、李红彬、申 岩、郭青山、单万莹、孙伟宣、尚铁权
二、新闻宣传部
部 长:蔡秀丽
副部长:刁佳帅
工作人员:郭 欣、姜海涛、任崇选、申 岩、郭青山、金慧杰、耿莲颖、耿福强
三、集资开发部
部 长:庄士超、祁跃东
副部长:李雪莲、张 强、姜 波
工作人员:郭忠杰、郝 舸、于一丁、关春雷
联络员:孙家齐
四、监察部
部 长:韦继敏
副部长:张宗远
工作人员:崔 宏
黑龙江省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组织委员会工作机构分工职责
根据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划分,省体育局、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民委、省总工会、省残联等省直相关部门,共同筹划、分别牵头指导相关项目比赛的组织实施。省体育局全面负责提供与比赛相关的技术支持。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及省级各类新闻媒体,制定宣传计划,采取有效形式,对运动会进行全面宣传。组委会办事机构设在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办公室、群体处、社体中心,各项目承办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组委会的日常事务,做好筹备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督促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2、负责制定总体工作计划、阶段工作安排,汇总各部筹备工作情况。
3、负责文字综合和各类文件、简报、信息、领导讲话稿的草拟审核及文书、档案工作。
4、做好各类工作证件的审核、制作、发放和管理。
5、根据运动项目的特点,拟定对各代表团、运动队的接待方案,工作人员的接待方案(住宿、饮食、车辆等)。
6、做好集中比赛期间大会各类人员的报到和接待工作。
7、制定开、闭幕式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闭幕式各项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8、负责大会总秩序册和各项目秩序册、成绩册的编制工作及赛后成绩统计和成绩册分发工作。
9、负责指导、督促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场馆的安排。
10、做好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11、协助省体育局做好大会技术官员、仲裁委员、省派裁判员和竞赛人员的聘请、落实。
12、按规程规定统计奖牌、奖杯、证书的种类、数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设计和制作,制定各项领奖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目的颁奖工作。
13、负责各项目运动员资格审查。
14、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新闻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机关党委,各项目承办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对“运动会”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推介。
2、负责策划组织运动会全部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征集比赛项目设置的意见建议,具体措施自行制定。
3、组织制作有关宣传品,负责“会徽、主题口号”的公开征集、评审工作。
4、协同集资开发部做好市场开发的有关宣传工作。
5、制定记者接待方案,负责开、闭幕式和各项比赛及活动记者的报名、接待、管理等服务工作。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集资开发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与对外交流中心,各项目承办单位
主要职责:
1、负责“运动会”部分比赛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定招商方案并建立专门招商账户。
2、统筹规划“运动会”市场开发和推介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负责“运动会”市场开发和运作的统一管理。协助宣传处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将确定的比赛项目在发布会上向社会公布。
3、负责“运动会”的赞助、招商、特许经营、社会捐助、体育场馆等其它商业资源的开发经营。
4、协同新闻宣传部完成市场开发过程中宣传推广、对外联络、赞助商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
5、公布赛事招商资源(需提供全部商业推广资源),委托招商系统进行商业推广。
6、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察部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监察室
主要职责:
1、负责“运动会”赛风赛纪的监督管理。
2、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并负责实施。
3、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