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价格闯关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09年09月07日 15:48:41
  除垄断行业外价改基本完成

  之后的3年,很容易被想象成是价格改革停滞不前,事实上,与市场逐渐并轨的行动并未中止。以特殊的1989年为例,国家物价局物价研究所曾对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做过统计,按实物量计算,当年企业按计划价所购生产资料占全部消费的44%,已经不足一半,如煤炭的计划调拨数量为45.4%,钢材为29.7%,木材是21.7%,水泥为15.5%.若按金额计算,比例更低,只有28%.

  在计划调拨量减少的同时,计划调拨价接连调高,如原油,3年内提价约80%.到1992年年初,计划外市场已成为主流,多数产品的计划内外价格相差不大。

  邓小平南巡,诸如“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之类的话语,更是将压在锐意改革者头上的大石头瞬间摧毁。当年8月份,价格闯关再次启动,由国家管理的物价品种从原来的818多种骤降为141种,下放的定价权或者交给生产者,或者交给省级物价部门。

  时过境迁,曾经的困难重重突然变得一马平川,商店和银行里没有再现疯狂的人潮,中央领导事先也无需殚精竭虑、担惊受怕。

  “是双轨制把物价大关无形中给消化了。”华生说,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对双轨制持否定态度的居多。但到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俄罗斯休克疗法暴露弊端后,人们开始正视双轨制的可取之处。“从结果看,双轨制是成功的。”

  对于“通货膨胀压力大时不能搞价格改革”的经典说法,华生不以为然。1992年下半年开始出现经济过热,1993年通货膨胀率为14.7%,1994年通货膨胀率达24%,但恰恰是那两年,最为敏感的粮油销售价基本放开。至1990年代中期,除垄断行业产品外,价格改革基本完成。

  抓住契机完成油价改革

  价格放开并不等于价格改革已经过了关。而今,最大的山莫过于仍由政府指导定价的能源产品价格扭曲。以石油为例,价格一度与国际几乎接轨,但一遇情况立即转身。1998年6月起,原油基准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根据国际市场情况每月调整、公布。到2001年,国家发改委不再公布原油基准价,改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按相同原则参照国际市场自行计算确认,当国际油价波动幅度在5%-8%之间时,国内市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2006年下半年,国际油价飞涨,政府再次与国际脱轨———对成品油零售价实行价格保护,炼油企业普遍严重亏损的一幕再次上演,国家不得不对其进行巨额补贴。

  2008年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了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两项改革正式被提上日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与1988年相对仓促的改革相比,无论是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还是燃油税费改革,都经历了多年的酝酿讨论。特别是燃油税费改革,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算起,已经热议了十多年。

  “国家选择当前这个窗口考虑出台这两项改革,主要是看到了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带来的契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说。

  尽管解决部分能源产品价格国内国际双轨制的难度远不及当年的价格闯关,华生依然不赞同“毕其功于一役”的理想化做法,“放调结合,是历史上中国价格改革的成功之路,也是我们今后不能抛弃的有效工具。”

   

作者:    来源: 人民网     编辑: 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