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5日电 题:凭啥对野猪大开杀戒?
记得在张艺谋的电影《英雄》结尾时,刺客无名放弃了杀秦王的念头,侍卫齐呼:“大王,杀不杀?杀不杀?”如今,“杀不杀”的命运同样也摆在一群野猪面前。据报道,由于野猪伤人事件频繁发生,近日黑龙江省林业部门批准在野猪危害较严重的地区进行有组织的限时适当猎捕,目前鸡西境内的捕杀行动已经开始。对这纸“猎杀令”,有人欢呼,有人愤慨,一些动物保护组织还上街组织了万人签名反对活动。其实,对数量过多的野生动物种群进行人为地控制,以免影响生态环境和人类生产生活,在环保意识较强的西方国家也经常这么做,我国不久前就曾有过拍卖狩猎权的先例。笔者不是极端动物保护主义者,并不认为野猪贴上了“保护动物”的标签就可以到处横行。不过在举起猎枪之前,有必要弄清几个问题。
一、野猪真的已经多到“非杀不可”的程度了吗?按照有关部门的说法,由于实施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近些年来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野猪繁衍很快,2000年全省大约有3.6万只,今年已经达到7万只左右,数量翻了一番,大有泛滥之势,因此必须加以控制。果真如此吗?首先,这个“七万只左右”数字真实与否就令人生疑,因为据了解,有关部门从未对野猪的数量进行过正式统计,说野猪多,主要是村民传言所致。动物专家还说,一般情况下,野猪都是成群结队出没,母猪与公猪领一群幼崽。这群野猪不会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在行走的过程中,可能被多位村民看见。村民们在一起说起野猪时,可能就说村周围有很多野猪,而实际上村民们看到的极有可能是同一群野猪。因此,轻易得出“七万只左右”数字的结论未免有些草率。而且,即便是已达到这个数目,算不算多,依据一个什么样的评判标准,目前也无定论。众所周知,野猪是老虎最喜欢吃的食物,可前一段时间,我省东部地区连续发生几起老虎下山吃人、伤家畜惨剧,如果野猪真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遍山都是,老虎为什么还改了口味呢?野猪泛滥之说,让人难以信服。
二、到底是猪扰民,还是人“犯”猪?有关部门发出“猎杀令”,一个重要的依据是,它们“毁坏庄稼,攻击村民”,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从2000年至今,全省野生动物危害人身及财产的事件共发生了50起。咋一听,这个理由似乎很充分,然而专家却指出,野猪一般不具攻击性,它们之所以攻击村民,多数情况下是受到了惊吓或是担心被人类伤害而反击。野猪常光顾的地方实际上是原来没有人烟的地方,由于人活动空间的不断扩大,野猪生活环境遭到破坏,活动范围被挤压。也就是说,是人在与野猪争地盘,而不是野猪在向人宣战。它们毁坏庄稼,大多是因为人们把庄稼种到了不该种的地方,它们攻击人,是因为人类让它们感受到了威胁。既然如此,就不应该把棒子打在野猪身上,而是抓住这个契机,对从前的毁林开荒行为进行一次彻底清算,加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力度;同时建立保护野生动物补偿机制,给予受野猪侵害的农民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平息民怨,从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如果不问清红皂白由就大开杀戒,无异于滥杀无辜,也有舍本逐末之嫌。三、野猪该不该杀,应由谁来说话?耐人寻味的是,林业部门“猎杀令”发出后,反对声四起,这其中,就包括许多专家学者、权威人士。有一位生物学家说,他通过多年的观察和研究,发现近些年野猪的数量虽然明显增多,但还远没有多到非杀不可的地步;还有的专家认为,捕杀野猪,可能会冲淡人们好不容易才培养起来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而且合法猎捕野猪的“口子”一开,很容易就失控,从而带来新的生态灾难;一些环保人士也呼吁政府寻求合理的替代方案,不要猎杀野猪。可以说,这些建议和意见有理有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如果有关方面在抛出“猎杀令”前能够认真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广泛倾听民众呼声,做到深思熟虑,科学民主,还会招致这么多的反对声吗?
退一步讲,即便野猪真的已经泛滥成灾,到了非杀不可的程度,但如何杀、杀多少也是一门学问,必须科学论证。否则,不分雌雄、不论长幼地“猎捕”,不仅对减少猪害无益,甚至可能造成野猪种群的不均衡,以及对生态环境的造成连带影响。在国外,当某种野生动物过多需要进行猎杀时,通常都重点淘汰那些老弱病残的个体,以免种群受到灾难性的破坏。现成的经验,为何不好好借鉴呢?
唠叼了这么多,笔者并非是要“为猪请命”,逼迫有关部门一定改变初衷;只希望决策者能够重新审视这个决定,把问题想得更远一些,把工作做得更细一些,权衡利弊;否则,一时冲动,贸然行事,不仅是那些即将殒命枪口下的野猪们的悲哀,更可能是我们人类又一个无法弥补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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