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05-01-29 22:41:07

  

关于黑龙江省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05年1月25日)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省及省本级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4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实现省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战略目标,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据快报统计,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349.3亿元,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剔除农业税因素,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22.1%,增收71.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89.4亿元,增长19.8%,增收55.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7%,超收49.4亿元;基金预算收入59.9亿元,增长34.4%,增收15.3亿元。地方财政支出758.5亿元,增长20.4%,增支152.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97.5亿元,增长18.4%,增支13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基金预算支出61亿元,增长47.6%,增支19.7亿元。

   

2004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11.6亿元,增长11.3%,增收8.2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9.9亿元,增长14.9%,增收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1%,超收14.4亿元;基金预算收入21.7亿元,下降1.7%,减收0.4亿元。地方财政支出204.9亿元,增长15.1%,增支39.9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83.4亿元,增长15.9%,增支3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8%;基金预算支出21.5亿元,增长8.9%,增支1.8亿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省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加减同中央与地市结算后,当年结余22.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支净结余6.2亿元(省本级5.4亿元,地市级0.8亿元);基金预算收支滚存结余15.9亿元(省本级5.9亿元,地市级10亿元)。

 

2004年,全省预算收支呈现大幅度增长的良好态势。地方财政收入创十年来最好水平,各主要收入项目均保持较高增幅。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比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增收的主要项目是: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增收15亿元,增长34.1%,主要是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天鹅股份公司等企业转让国有股权实现的收入;增值税增收14.8亿元,增长25.4%,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大庆原油价格上涨等因素拉动;专项收入增收7.5亿元,增长53.3%,主要是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收入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6.8亿元,增长32.3%,主要是流转税增收带动同步增长;营业税增收6.1亿元,增长13.3%,主要是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以及税务部门征收手段不断强化,促进了营业税增收。全省一般预算超收,已经按照《预算法》规定向各级人大报告,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提高工资标准、农业、教育和科技等方面。地方财政支出大幅度增加,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增幅比上年提高9.9个百分点。增支的主要项目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34.7亿元,增长31.7%,主要是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试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市县匹配资金大幅度增加;基本建设支出增加9.6亿元,增长24.7%,主要是国家调整国债资金有偿投放和无偿投放比例,对地方无偿资金的投放增加;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增加19.2亿元,增长44.8%,主要是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分离办社会和改制方面的资金增加;农林业支出增加14.5亿元,增长32.7%,主要是退耕还林补助、水稻良种补贴、生态效益补偿金等增加;教育支出增加10.7亿元,增长22.6%,主要是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标准,增加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等;科技支出增加2.8亿元,增长37.3%,主要是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经费增加。

 

    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各级政府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深化财税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支持“三农”取得新突破。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省从2004年起全部免征了农民、国有农场、监狱劳教农场、军队划转地方农场、林场、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的农业税(包括附加),同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通过实施以上三项政策,使全省农民人均受益219元,占全年农民增收额的43.8%。其中,实施全部免征农业税政策减轻农民(不含农场职工,下同)负担22.7亿元,人均减负122元;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民收入15亿元,人均增收81元;实施良种补贴政策增加农民收入2.9亿元,人均增收16元。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拨付资金5.6亿元,改造了422所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51万平方米;拨付资金1.1亿元,免除了全省72万名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的教材费和21个国家、省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万名农村贫困中小学生的杂费,部分免除了其他县(市)48万名农村贫困中小学生的杂费,对12.4万名农村寄宿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生给予了生活补助;拨付资金6.9亿元,用于农村防治防疫、大病救助、新型合作医疗和卫生院所改造;安排农村“一事一议”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农业投入不断加大。拨付农业资金26.6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其中,省本级拨付农业资金4.6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拨付农业科技资金7000多万元,用于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科技扶贫等方面;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1.1亿元,用于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绿色食品专项资金5500万元,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生态环境建设和监测方面;农业产业化资金8000万元,扶持了112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畜禽防疫体系建设资金1000万元,支持了畜禽防治、技术指导和良种推广;农机具补贴资金2000万元,组建了20个农机股份合作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4000万元,培训了55万名农村劳动力。全省共投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6亿元,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草场改良、植树造林以及土地治理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此外,全省拨付生态建设资金14亿元,重点用于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和绿色通道建设。

 

——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装备制造业等六大行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抵扣办法、对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无形资产缩短摊销年限和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项政策预计使我省相关企业直接受益5亿多元。全力推进了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从44户企业中分离出中小学16所,接收教职工1.4万人;支持了哈尔滨铁路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中直企业分离办社会试点,接收中小学等单位290个、教职工3.4万人,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大力支持了工业结构调整。及时拨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27亿元,保证了双鸭山矿业集团四方台煤矿等7户企业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妥善安置职工5万人;省级财政当年安排国企改制资金2亿元,支持了哈炼、龙丹、龙涤等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增加省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1亿元,并利用财政间歇资金进一步扩大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规模,全省各级担保机构为315户企业提供了担保,贷款总额18亿元。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取得新成效。县级财源建设成效进一步显现。2004年全省县(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在前三年增长5.3%、7.5%和8.5%的基础上,增长14.7%,是十年来最高增幅。全省有24个县(市)全口径财政收入超亿元,其中有5个县(市)超过3亿元(肇东、双城、阿城、绥芬河、安达)。进一步加大了对困难市县的扶持力度。对53个市县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5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加上实施提高税收返还比例、大庆外围小油田实现的增值税25%部分省、县(市)5:5分成等奖励政策,提高了县(市)乡的基本支出标准和保障能力,进一步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县(市)级财政供养人口人均财力水平由2003年1.3万元提高到1.8万元,有效解决了县(市)乡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标准较低和不一致问题,76个市县还全部或部分执行了省里出台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御寒两项津贴政策。

 

——公共支出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保支出保障有力。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资金43亿元,完成并轨68.2万人;拨付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3.8亿元,确保了城镇社保体系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拨付再就业资金7亿元,新增就业岗位52.7万个;拨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0亿元,保证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拨付低保资金11亿元,使159.4万低保对象及时领到了生活费,人均月补差标准由上年的50元提高到60元。教育、科技和卫生支出增幅较大。拨付教育资金91.8亿元,进一步改善了部分学校的办学、科研条件。拨付科学事业费12亿元,重点支持了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科研项目。拨付医疗卫生支出23.6亿元,加强了全省疾病控制、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政法机关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拨付公检法支出41.2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公用经费标准,改善了办案条件。此外,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项支出均得到了有效保障。

 

——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得到有效推进。省里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减轻市县财政负担、鼓励外贸出口的优惠政策,办理当年出口退税8亿元,比上年增长94.5%,推动了我省对外贸易的发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58个省直部门和12个市(地)、64个县(市)实施了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年实现政府采购额36.3亿元,比上年增加7.5亿元,节约资金5亿元,平均节支率为12.5%。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在不断完善省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同时,全省79个市县从2004年起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方式改革顺利启动。制定了《黑龙江省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乡用县监管”的意见》,全面启动了“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的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模式。与此同时,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和财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4年,全省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依法治税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一些市县采取变换税种、更改级次等手段截留省级收入;二是财政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省直单位和市县还存在着坐收坐支,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三是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尽合理,解决财政供养人员超编问题进程缓慢,个别地方有反弹现象,一些应由财政保障的支出保障不足;四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花钱不注意节俭,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有待于在新的一年里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5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安排情况

   

2005年,全省财政工作既存在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也面临减收增支的巨大压力。从有利方面看,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支持“三农”发展等项政策的深入实施,以及财源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大大增强了财政收入增长的内在动力。从不利方面看,增值税转型、提高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及大庆原油产量、价格下降等因素,将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支付企业改制成本,保障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增长,缓解县乡财政困难,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全省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省本级尤为严峻。收入方面,2005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比上年减少17.9亿元,其中,大庆原油价格由每吨2180元下降到1722元,减少地方级增值税10亿元;原油产量由4630万吨下降到4400万吨,减少资源税和地方级增值税2.5亿元;2004年一次性清欠因素2005年已不存在,减少地方级增值税6.8亿元;其他方面仅增收1.4亿元。支出方面,仅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工资收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设立农村信用社风险调控准备金和偿还中央专项借款等因素就增支13.3亿元。这些减收增支因素,都要靠调整支出结构、预算超收、调入预算外资金和对上争取来消化。

 

    基于对上述形势的分析,根据2005年全省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全省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战略目标,紧紧抓住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有利契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稳健财政政策,做大财政蛋糕,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管理。收入安排做到稳妥可靠、应收尽收;支出安排做到保重点、保稳定、促发展,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和原则,2005年财政收支安排为:全省地方财政收入330.3亿元,增长8.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70亿元,增长10%;基金预算收入60.3亿元,增长0.6%。全省地方财政支出517.6亿元,增长3.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56.6亿元(不含中央在预算执行中下达的专项资金),增长3.5%;基金预算支出61亿元,增长0.1%。根据《预算法》要求,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05年全省一般预算收支及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96亿元,增长6.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72亿元,增长5.9%;基金预算收入24亿元,增长10.6%。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130.8亿元,增长5.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06.8亿元,增长2.7%;基金预算支出24亿元,增长16.8%。

 

2005年省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加减与中央和地市各项结算及上年净结余5.4亿元后,当年财力106.8亿元,比2004年增加2.9亿元。本着以收定支的原则,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06.8亿元(含总预备费2.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

 

2005年开始,省直110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向人代会报送部门预算,2005年部门预算与上年比较,在以下四个方面有所改进:一是在完善省级部门预算基础数据库基础上,加大了对基础数据的统一规范管理。2005年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机动车实有数初步实现与省直基础数据管理部门资源共享。二是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水电费、电梯费和行政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确保各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大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管理。2005年大型修缮项目,由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省里制定的大型修缮项目管理办法,聘请中介机构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排序,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根据危房程度和财力状况确定具体大型修缮项目和资金额度。四是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的刚性化力度。部门预算上报人代会审议后,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办理追加。

    三、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完成2005年全省预算任务,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支农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全省各级财政在上年基础上增加农业投入3.8亿元,其中省级增加1.3亿元,重点用于农业科技进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深化农村改革。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安排资金775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推广,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良种化工程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4亿元,继续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型农机具更新及农业综合开发方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安排资金5500万元,重点用于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市场开发和质量监测方面;安排资金8000万元,重点支持对农产品销售和农民增收拉动大的产业或龙头企业;安排资金1200万元,重点用于畜牧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资金4000万元,进一步开展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安排资金8500万元,用于“天保工程”和森林生态保护方面。支持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全部免征农业税试点的各项配套改革,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安排1亿元“以奖代补”资金,鼓励和支持农村通过“一事一议”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对积极偿还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所欠债务的,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推广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继续完善财政支农联系点制度,研究探索新的农业发展方式。支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落实好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加大对扶贫开发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投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老工业基地加快振兴。认真落实老工业基地财税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转型和企业所得税等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继续支持深化国企改革。通过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国有资产收益变现、将改制企业陈欠财政借款转为国家资本金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促进国有企业加快改制步伐。继续做好国有重点煤矿等省属企业和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推进有色、煤炭和军工三个行业困难企业退出市场。支持“六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我省“六大基地”加快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安排应用技术研发资金8000万元,重点支持“六大基地”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哈大齐工业走廊和大项目建设。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规模,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贷款难问题。继续实施地产品对俄出口奖励政策,并在大项目前期费、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农业开发贷款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企业扩大对俄出口;将省外贸发展金由6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扩大出口信用担保规模,加强出口基地、出口加工区建设,促进我省外贸加速发展;继续安排旅游发展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龙江特色旅游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要求,安排资金6000万元,继续支持和促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工作;安排资金1.2亿元,提前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和特教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安排资金2400万元,落实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政策。安排资金1800万元,加大对重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支持科研院所转制,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加快“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步伐。支持搞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信息、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支持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推广工作。增加对体育、残疾人事业、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及政法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生态省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林业生态建设、草原生态治理、湿地恢复、矿山环境治理和地质灾害预警机制建设;支持开展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废物综合利用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足额发放。在财力状况逐渐好转的情况下,要继续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条件允许的地方,可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津贴和补贴标准。保证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进一步落实财政投入、小额贷款、免费培训和税费减免等各项再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支持做好完善社会保障试点工作,通过调整支出结构、政府协调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并轨资金,努力实现并轨目标。积极筹集低保资金,将低保财政补差标准提高到65元,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支持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认真开展4个县(市)农村低保试点、13个县(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和全省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落实好政策和资金,妥善解决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工资补贴、生活补助以及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问题。

 

(五)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增强财政经济实力。着力抓好省级财源建设。支持大庆发展替代产业,特别是加快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实现“以气补油”;支持大庆周边县(市)开发建设小油田;支持坑口电站建设,搞好风电、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市级财源建设。按照“分类指导,同步推进”的思路,引导各地根据资源、区位、产品和市场等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财源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推进城市土地、公共设施、无形资产的资本运营。巩固和扩大县级财源建设成果。引导和支持各县(市)挖掘资源优势,盘活闲置资产,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开辟增加财源的新途径。进一步加大对财源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调整财源建设资金及部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由贷款贴息为主转为对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市县进行奖励,对招商引资经费和项目前期工作费给予补助。比照省里鼓励大庆周边市县开发建设小油田的作法,研究对市县生产开发电力产品实现的增值税地方25%部分实行省与市县分享的政策,充分调动市县培植财源的积极性。认真落实“三奖一补”政策,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六)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依法理财。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力争将60%以上的项目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指导帮助各县(市)全面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将省本级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力争在年底前实现市县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的转轨,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启动实施省本级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工程类项目的政府采购力度,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力争达到45亿元。继续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勤俭节约意识。支出安排首先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正常运转以及教育、科学、农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等弹性支出规模。今年省里重点监督检查各市县使用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对不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建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等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建立新型的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乡村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债务管理,健全偿债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同时,强化财政收入监督、支出监督、会计监督以及项目投资评审工作,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拼搏,求真务实,提高效能,全面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齐昊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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