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01-29 21:13:27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南英所作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04年全省法院较好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提出的2005年工作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符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的要求,切合全省法院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抓审判强职能,抓队伍提素质,抓基层固基础,抓改革求发展,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我省加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邵月明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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