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黑龙江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的决议
(2005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黑龙江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会议认为,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人民共同努力,出色的完成了2004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计划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多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报告提出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计划安排重点,与“十五”计划衔接紧密,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积极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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