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01-29 21:09:54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5年1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充分反映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围绕加快发展,紧密贴近经济社会生活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求真务实,创新突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立法、监督以及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报告对今年工作的安排,符合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符合人大工作的实际,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中心,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以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为促进和保障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邵月明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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