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粮食流通问题
省粮食局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粮食流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在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征求意见、深入基层实地走访等方式,探索解决粮食流通问题的科学路径。
针对粮食收购环节综合服务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为全省427家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配备了粮食收购公开可视系统和电子验水设备,实现了企业粮食收购各业务环节操作情况的全程监控,做到了粮食收购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切实提升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社会公信力。会同中储粮分公司、省农发行、省国税局,推广使用新版政策性粮食收购系统,确保农民卖粮资金安全。印发了《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善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指导意见》,制定了改善售粮农民综合服务设施的标准。
针对收储矛盾突出,粮食仓储设施跟不上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的问题。借助国家启动实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以及全国新建仓容1000亿斤的机遇,加大项目争取和实施力度,带动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粮食仓储设施,有效改善粮食仓储硬件条件,基本满足了全省潮粮烘干需要。
针对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品牌杂、竞争力不强,没有实现粮食既“种得好”又“卖得好”的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粮食加工补贴政策,为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玉米深加工企业争取到竞购加工销售临储玉米每吨100元的国家财政补贴和400元的省财政补贴;为年加工能力10万吨及以上的水稻加工企业争取到竞购加工销售政策性粮食每吨200元的省财政补贴。
针对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晚,农民收获后无能力烘干,无处储存,增加产后损失的问题。在深入研究国家政策、研判市场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提前启动收粮的工作方案,并获得国家和省里的大力支持。今年,最低收购价水稻和临时存储玉米收购的启动时间为10月10日和11月1日,分别比2014年提前20天和25天。
针对依法治粮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建立权力清单,并制定了配套的责任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全面强化国家政策性粮食监管责任,加强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管和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了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排查整治活动。出台《黑龙江省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企业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和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