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发展银行民生路支行
睁眼闭眼
真行长作为令人匪夷所思
一个基本的常识是怎样被颠覆的———难道仅仅是骗子的责任吗?
人们的一个基本的常识是,通往银行后台的门,除了银行内部的职工,外人是决不可随意进入的,而金库、行长办公室这些银行的核心区域,更应是外人禁绝之地。
但这起骗局所呈现的活生生的现实,却让所有人都不会怀疑的这一基本常识被彻底颠覆了。
经公安机关突审查明,本案重要当事人之一的万三宝纠集顾某、陈某和袁某,经过事先预谋,利用浦发行民生支行的银行会议室及行长办公室,由顾某冒用上海兆和公司法人代表名义与上减厂签订了借款协议。同时由陈某冒充浦发行民生支行行长,向上减厂出具了《借款担保承诺书》。银行行长的胸卡、工作证、名片、授信资料等都系伪造,银行公章是偷偷私刻的,万三宝将从上减厂骗来的借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没有归还上减厂,致使该厂蒙受了巨额损失,总额564万元。公安机关还查明,万三宝是个有屡次犯罪前科的惯犯,已经利用伪造资料等手段从多家上海银行骗得贷款1亿多元,至今还有近5000万元没有归还。
2007年5月18日,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万三宝及同伙犯合同诈骗等罪并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据万三宝在接受公安机关审讯中的供称,在实施诈骗活动之前,他伪造了银行的公章,先把自己想做的事情和真的孟行长讲了,结果真的孟行长说有些事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别人问他,他就说不知道,而且孟行长还提醒万三宝,出了事不要讲到他;其次,真的孟行长提供了会议室和行长室,作为万三宝实施具体诈骗活动的场所,甚至允许万三宝用他真的行长胸牌和工作证,去模仿和复制了一个和真胸牌一样的假胸牌和工作证;第三,万三宝每次利用假的孟行长行骗签订借款协议时,真的孟行长都在犯罪现场。万三宝称,他在事先和真的孟行长还商量好,让行长把办公室让出来,或者在他和别人谈事的过程中,真的行长到柜台去兜一圈。扮演假行长的陈某在接受审讯中的供称说,真行长一看到他走进行长室,很快就离开了。
万三宝及同案犯供词中所供称的细节,真的行长孟某并没有承认。但真行长孟某后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讯问中称,他知道这个事情,不过他以为他们是在存款。同时,他也承认银行在管理上有漏洞,让万三宝利用了银行的办公室及会议室,把客户带进会议室与对方谈借钱的事,使对方相信,结果造成损失。孟某还承认,在这一点上作为一行之长是难推其责的。另外,他还承认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方面抓得不紧,尤其对进出银行内部的制度落实不力,使万三宝能自由进出银行内部,有作案的机会。
是否共犯
真行长与银行如何担责
此间多名法律专家和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案一个关键的、真实的、可以确定的细节是,人们的常识之所以被颠覆,是因为假行长是在工作时间内在真行长的办公室和银行会议室里行骗,这个事实也成为骗子行骗成功、让别人上当的主要因素。因此,除了这些已被法院判定承担刑事责任的骗子之外,真正的行长和行长所在的银行是否也有构成共同犯罪的嫌疑,值得探讨。
据了解,迄今为止,真的行长及其所在的银行并未受到法律追究,而上减厂的巨额损失也因为骗子几乎没有偿还能力,至今没有得到补偿。但已承认“难推其责”的真行长和浦发行民生支行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承担何种责任,人们等待着法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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