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主要有7个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一)学习理论,解放思想,人的观念不断更新。把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干部群众作为首要任务,在全省范围深入组织《邓小平文选》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掀起由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广泛参与的理论学习热潮。理论学习带来了观念更新。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各种类型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群众克服平均主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旧习惯、旧观念、旧意识,以崭新的姿态、昂扬的斗志、勇于拼搏的精神面貌,投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
(二)塑造精神,加强教育,社会主义信念大大加强。重视“立精神”工作,培育和倡导“爱国爱乡、艰苦创业、增创优势、敢于跨越”的“福建人精神”。立精神工作在内容上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信念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思想内涵,广泛开展“爱我中华,兴我八闽”、“爱祖国、爱家乡、促统一”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企业、农村、学校、机关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对改革开放中的各种思想问题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进一步坚定了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决心。
(三)建设“三德”,争创“三优”,道德风尚明显改善。通过抓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促进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形成。
(四)把握基调,扬善抑恶,舆论导向正确稳妥。舆论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加强宏观调控精心组织重大题材的宣传,认真抓好经济建设及其重点工程的宣传报道,不断加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和对社会腐败丑恶现象的抨击,做到扶正祛邪,扬善抑恶,旗帜鲜明。突出各类先进典型的宣传,大造舆论,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五)组织竞赛,开展创建,群众参与面不断扩大。六中全会以后,全省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三大系列创建为重点,通过抓竞赛评比,抓示范点建设,抓规范化达标,带动各类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目前,全省三大创建活动的竞赛已全面展开,示范网络已全面覆盖,带动了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岗位以及军民共建等活动的蓬勃开展。
(六)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各类先进层出不穷。20年来,集中宣传推广了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典型三明、厦门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漳州110”、“龙岩120”、南安地税局,创建文明村镇先进典型美岭村、西坑村、马塘村,以及先进个人袁庭钰、林炳熙、王振民、蓝秀珍等。各类典型推出后,注意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漳州110”精神感召八闽,影响全国,深入人心,在各地各行各业引起连锁反应,全省涌现出一大批先进行业。目前,全省各地报警服务台已形成联动机制,全方位全天候地为广大人民服务,群众十分满意。省委省政府在1998年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厦门、福州、三明等13个城市为创文明一级达标城市,授予将乐县等28个县(区)为创文明先进县(区),授予省邮电等5个系统为创文明先进行业,授予1090个单位为文明单位,授予161所学校为文明学校(校园),授予292位同志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七)加强管理,改善环境,城乡面貌明显改观。近几年来,各地加大投入,努力按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改造旧城、拓建新区,完善路水电厕等基础设施,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整治,加强园林绿地的建设和保护。许多城市突出抓公园、草坪、标志性建筑和人文景观等设施建设,美化了城市生活环境,提高了城市文化品位,优化了群众休闲场所。在广大农村,围绕小康建设,开展了“治五乱”(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乱贴广告、乱摆摊点、乱建坟墓)、“促五改”(改厕、改水、改圈、改路、改房)活动,也取得新的成绩。城乡环境面貌的大大改善,又促进了公民良好道德行为规范的养成,提升了公民的文明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