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1988)原名刘鸿霖,笔名三郎,辽宁省锦县人。幼年受到家庭的文学启蒙教育,后离家到外地谋生,1928年考入“东北陆军讲武堂”候补生队,当年冬转入本校第二总炮兵队学习。此间写了一篇题为《儒》的处女作,被《盛京时报》副刊登载,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1930年因打抱不平被校方开除,先后在昌图县陆军宪兵教练处任少尉见习官,东北陆军宪兵教练处任少尉军官及武术助教,“九一八”事变后,化名三郎,开始了文学生涯,1933年春,开始创作文学生涯。
1933年春,开始创作以抗战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八月的乡村》。同年10月,在朋友资助下,与萧红一起出版了散文,小说合集《跋涉》。1936年化名刘毓竹离开哈尔滨赴青岛任《青岛晨报》副刊编辑。并开始与鲁迅通信。在鲁迅的关怀下,相继完成了《羊》,《江上》,《绿叶的故事》等小说,散文的创作,1935年7月《八月的乡村》自费出版,被誉为是抵抗日本侵略者的文学上的一面旗帜。1937年9月在武汉与胡风等人一起编辑《七月》,后应山西民族革命大学李公朴的邀请,到临汾“民大”任“文艺指导”。到延安后,拜会了毛泽东,周恩来,参加了“西北战地服务团”。1938年后历任兰州《民国日报》副刊《西北文艺》编辑,《新民报》副刊主编。1940年夏第二次到延安,任“中华全国文化界抗敌协会延安分会”理事,《文艺月报》编辑,《鲁迅研究丛书》主编,鲁迅美术院文学系讲师,开始创作长篇小说《第三代》。
1945年11月随“鲁艺“迁往东北,1946年10月,在哈尔滨被推选为中华全国文艺协会东北分会常委,研究部部长,11月去佳木斯就任东北大学鲁迅艺术学院院长之职,1947年返回哈尔滨,创办鲁迅文化出版社和《文化报》任社长和主编,不久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置,1949年4月,到抚顺矿务局总工会工作,任资料室主任兼京剧团顾问。
1951年初到北京,先后担任北京文物和北京市戏曲编导委员会研究员。从事《五月的矿山》《第三代》《吴越春人史话》等长篇小说的创作。“文革”期间遭到残酷迫害,粉碎“四人帮”后,予以平反重返文坛,参加一至四届全国文代会,被选为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理事,翌年被选为北京文联常务理事,北京作协副主席。在此期间,完成了《萧红书简辑存在注释录》《鲁迅给萧军、萧红简注释录》整理出版了《萧军近作》《我的童年》《萧军戏剧集》还发表了许多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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