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缩小贫富差距最重要的手段是教育,而不是税收。”正在此间举行的两会上,当一些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建议“通过税收调节贫富差距”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委员的观点让人耳目一新。
“对‘勤劳’征税,不能滥用”
“很多人反对,但我还要说。”3月6日的小组讨论会上,从事税收理论和实践研究27年的郝如玉委员侃侃而谈,“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可以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差距,但事实上,累计税是对‘勤劳’的征税,对人们的劳动积极性、经济发展会产生很大负面影响,不能滥用。税率不是定得越高越好。”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不是主体税种,只占税收收入的7%,不可能成为缩小贫富差距的主要杠杆。”郝如玉委员进而指出,“税收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收入,至于调节经济和收入的职能,是派生从属的。”
“税收不是万能的。”郝如玉委员身兼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研究所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学会副会长等职,“人们对税收工作还不太了解,我必须大声疾呼。”
“中国的税收,年代太短了,1984年前只有一种税,前些年复合税制后,人们看到了税收的作用,也就夸大了它的作用。”郝如玉委员说,“自行车税就是这样,每年只能征到三分之一,还越征越少。我在北京两会上提了六七年,还真取消了。”
收入和教育程度正相关
“近年来,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引起上上下下的普遍关注。我们的研究表明,收入调节的核心问题不是富人太富,而是穷人太多太穷,我国富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郝如玉委员说,缩小贫富差距的政策取向,应该是“促富治贫”,让富人更富,让穷人脱贫致富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缩小贫富差距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调节,即“调高、促中、保低”,调高主要是运用税收手段,促中是运用好促富治贫的政策,保低则是要发展社保和教育事业。
“治贫的最主要手段是教育,是通过提高受教育程度,使得专业人士的价值创造和收入相匹配,扩大中等收入阶层。”郝如玉委员继续阐述,“国外学者用50个国家的数据做了相关统计和研究,其结果证明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受教育程度不同,受教育机会的不均衡导致了收入的巨大差距。社会成员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与其收入的多少成正比例关系。”
“我国贫富差距的核心问题是低收入群体的大量存在,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受过教育或仅受过很少教育。”郝如玉委员说,只有给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他们才能更多地参与市场竞争,分享到更多经济增长的成果,这才真正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
郝如玉介绍,发达国家注重使用的治贫手段,就是通过给低收入者提供取得高收入所需要的相应教育的机会,“这也是西方税务专家普遍推崇的缩小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借鉴”。
教育回报率最高:西方税务专家的“异口同声”
上个世纪80年代末,瑞典税务专家来华访问。“你们瑞典是世界上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之一,你们是怎样通过税收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位研究税收的老教授问。
“我们国家调节贫富差距的主要手段是教育,不是税收。”瑞典专家的回答出人意料,同时让郝如玉委员陷入思考,“后来我们成立了专门课题研究小组,结论是同样的。”
郝如玉委员说,通过世界各国人均收入排序的物质资本回报率和教育社会回报率的对比发现,投资教育特别是优先投资基础教育,效益是最高的。按照比较优势的观点来看,对我国来讲,为了将有限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并获得最大的产出,应该优先投资于回报率高的基础教育。
“解决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瓶颈,关键在于全面普及义务教育。”郝如玉委员进一步指出,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主体问题。当前我国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但有些县的财政非常困难,无力保证。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建立“以省为主,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管理体制,突破现行经费投入体制的制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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