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5日电随着“一免两补”政策的实施和粮食市场的看好,黑龙江省农民种地的积极性被极大调动起来,很多在外打工的农民纷纷返乡要承包土地。在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办法,保证返乡人员有地可种。
省政协委员于沐林、张丽欣在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2号提案中指出,2003年以来,农民土地收益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实行了“一免两补”后,农民种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一些在外人员陆续开始归乡要地。
据调查,哈尔滨市巴彦县归乡要地的农民达4182人,实际应分土地人数32809人,土地面积25.6万亩。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这部分农户是应该分给土地的,但是很多村已经没有耕地可分了。经过积极努力,目前巴彦县已经解决了75.8%的回乡农民要地问题。但有些问题在《土地承包法》中的规定都很有原则性,致使在具体实施时缺乏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依据,使一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尽快出台实施办法,将更好地指导基层解决土地承包和流转中的相关问题。
据省农委经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回乡要地的主要是外出务工人员。1998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绝大多数都得到了土地。而在1998年至2001年间,由于粮食减产、粮食价格较低等原因,部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减弱,期间陆续有农民离开土地外出打工。还有一些其它原因,一些农民去了外地而荒废了耕地。这部分农民的土地或是被农民自己转包给其他农户,或是由于闲置时间长,被村里承包出去。
针对这些情况,省政府于2004年5月出台了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该文件规定,我省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一些户口在人不在的外出返乡农民,没有分到承包地,有地源的地方应补给这部分农民承包地。取得承包地后又被村里收回的,能退回的要退回。
目前黑龙江省各地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2005年春耕前解决好归乡农民要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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