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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开展“大学习” 活动的工作计划
2018-04-08 18:10:0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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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按照省委、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中央和省委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推动纪念馆干部职工全面提升党性观念和政治素养,全面掌握当前文化改革发展趋势,全面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磨炼本领、苦炼内功、展现作为。

  二、学习计划及内容

  (一)3月学习计划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

  2.“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的重大创新思想创新观点;

  3.召开2017年度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研讨交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讨论。

  (二)4月学习计划

  1.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2.《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新修正版)》。

  (三)5月学习计划

  1.《习近平治国理政一卷》;

  2.《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3.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交流。

  (四)6月学习计划

  1.《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2.《博物馆条例》;

  3.围绕《博物馆条例》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交流。

  (五)7月学习计划

  1.《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文物保护法》;

  3.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

  (六)8月学习计划

  1.《习近平治国理政二卷》;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七)9月学习计划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

  (八)10月学习计划

  1.《习近平治国理政二卷》;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九)11月学习计划

  1.《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十)12月学习内容

  对本馆本年度学习成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摆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和解决办法。

  三、学习形式

  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将采取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在学习上下真功夫。

  (一)集中学习。每周四下午为党支部内部集中学习时间,学习时间至少保证2小时。由支部书记主持学习。重点就政治理论及中央、省委关于文化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内容进行研究学习。集中学习期间穿插研讨交流环节,对重点问题进行检测和研究。

  (二)自主学习。围绕每月组织的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做好学习笔记,并不定期撰写个人学习心得和体会上交党支部,各党支部在每个季度末上交馆党支部进行检查。

  (三)研讨交流。针对重点学习内容,组织研讨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均需发言。围绕集中学习的相关主题或内容进行研讨交流,做好记录和影像资料留存工作。

  四、学习责任落实及要求

  本馆学习工作由馆长组织并加以督导,干部职工需定期进行学习笔记的记录和整理,务必保证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不走过场,扎实推进。

  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

  2018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姜姗姗
【东北网专题】黑龙江省文化厅“大学习、大调研、大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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