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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
问:我刚开了一家餐馆,看到现在外卖APP很火爆,用餐需求很大,也想接一些外卖的订单,但是听说外卖需要缴17%的税,那比我们现在的税高太多了,想求证一下。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已经明确,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餐馆、饭店等餐饮企业销售外卖食品,不属于销售货物,不用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最低的6%的税率,同时还可以抵扣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进项税,比如房租、水电燃气费、锅碗瓢盆等支出。如果您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问:我是一家事业单位,请问营改增后是否需要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你单位年如果经常发生应税行为,超过应税销售额标准后就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如果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则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来纳税。
问: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听说如果招聘残疾员工国家有税收优惠,请问是这样吗?
答:是的,国家一直鼓励企业招收安置残疾人就业。营改增后,我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对原增值税、营业税鼓励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进行了整合和完善。现行政策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此次政策调整提高了退税额度,且今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升,退税额将自动提高。
问: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以前都是由租户直接向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购买水电,最近为方便租户购水购电,我们准备向租户代收水电费,并统一向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付款。但是听说转卖自来水,我们只能取得3%的进项发票,却要缴13%的税,是这样的吗?
答:为解决物业企业转售自来水可能出现的增值税“高征低扣”增加税负的问题,去年8月,税务总局已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这种方式,妥善处理了物业公司转售自来水业务的增值税税负问题。
问:我公司是一家大型“走出去”企业,主营业务是境外承包工程项目(EPC项目),其中有一些项目是卖贷项目,业主延期付款并支付利息,对于这部分利息收入可以作为价外费用和建筑服务收入一起享受免税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您公司取得的业主延期付款利息,如果符合上述价外费用的规定,应并入建筑服务收入统一缴纳增值税,相应的,也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和建筑服务收入一起享受免税政策。
问: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以前都是由租户直接向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购买水电,最近为方便租户购水购电,我们准备向租户代收水电费,并统一向自来水厂和电力公司付款。但是听说转卖自来水,我们只能取得3%的进项发票,却要缴13%的税,是这样的吗?
答:为解决物业企业转售自来水可能出现的增值税“高征低扣”增加税负的问题,去年8月,税务总局已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这种方式,妥善处理了物业公司转售自来水业务的增值税税负问题。
问:我公司是一家大型“走出去”企业,主营业务是境外承包工程项目(EPC项目),其中有一些项目是卖贷项目,业主延期付款并支付利息,对于这部分利息收入可以作为价外费用和建筑服务收入一起享受免税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您公司取得的业主延期付款利息,如果符合上述价外费用的规定,应并入建筑服务收入统一缴纳增值税,相应的,也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和建筑服务收入一起享受免税政策。
问:我开了一家旅行社,营改增后可继续执行差额征税政策,在销售额中差掉客人的车票等。但这类票据要先发到客人手中才能登车,下车再回收时,有客人的车票就找不到了,给我们造成一些损失。要是能解决这个问题就好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因此,只要您手中保留了客人交通费发票的复印件,同样可以按规定从销售额中扣除这部分款项。问:我是一家物流企业的财务,我公司主要承接一些铁路物流业务,通过铁路为客户发运煤炭和铁矿粉,我们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铁路单位向我们开11%的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按11%的税率向客户开票?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以上政策并未要求无运输工具承运人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你公司开展的业务如符合上述规定,应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税率开具发票和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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