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6月12日讯 按照全省三年完成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青冈县把棚户区改造作为稳增长、惠民生、去库存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创新实践,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分区定价、竞价入市、自主认购、阳光操作、多方受益”的棚改工作新路子。2015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开行贷款6.07亿元,拟通过购买存量房安置棚户区居民2796户,惠及群众8947人。目前,一期贷款资金3.01亿元已到位,安置居民1666户,占安置任务的59%。
青冈是大兴安岭南麓连片特困地区县,自身投入能力不足,历史欠账较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将战略重点调整到借助外力发展上,科学确定了利用国开行贷款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思路,开创了青冈货币化安置推进棚户区改造先河。
政府“分区定价”。综合考虑棚户区的地理位置、居民生活现状、市场开发价值,划定了“城四外五”9个棚户片区,并由物价部门牵头,财政、审计、住建、监察等部门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科学核算被征收区片基准价。同时,打破“一户一评”常规模式,根据房屋结构不同,梯次划分4类房屋补偿标准,不仅为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提供了有力遵循,而且还极大地节省了评估费用,据测算,仅5个区片节省的评估费用就达200万元以上。
企业“竞价入市”。为缓解企业库存压力,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按照非禁即入、动态管理的原则,这个县组建了“房源”超市,入“市”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违法记录、无法律纠纷、无相关欠费;入选房源必须符合大多数居民安置意愿、“六证”齐全、配套基础设施完备,且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企业入“市”后,根据房地产监管价格实行自主报价、竞价供房,目前已将26个符合准入条件的开发企业纳入“房源超市”,安置房源达到4345套,群众可选房源比例达6:1。通过“竞价入市”,不仅为开发企业搭建了销售平台,还为群众选房购房提供了多元选择。
群众“自主认购”。在选房购房上,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的原则,将房源的选择权交由群众,群众可以结合生活状况和住房需求,选择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在产权置换上,根据房屋基准价格乘以原房屋实测面积,加上相关附属物价值,核算出房屋补偿初算单,即:房票。群众持“房票”在“房源超市”自主选择认购房屋,拟选房屋超出“房票”价格的,由群众向开发企业结清差价;低于“房票”价格的,由政府向群众支付差价。在货币补偿上,按原房屋评估价值给予等值补偿。
全程“阳光操作”。建立严格监管体系,审查监督组实行全过程检查,突出开发企业资格及房源现场审核、房屋测绘报告分批次审核抽检、签订的扶贫安置补偿协议分片区审核抽检等三个重点,并逐个出具审核报告,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纠正和处理。同时,国开行负责审核手续、拨付资金,全程通过网上银行操作,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创新棚改模式,实现多方受益。棚户区居民用原址平房置换楼房,按户均60平方米计算,每户最少增收9万元;针对棚户区的老党员、老军人、五保户等困难群体,每户上楼给予不等的补助资金,在后续物业费上给予适当减免,鼓励贫困群众上楼生活。同时,通过货币化安置推进棚户区改造,有效拉动投资、促进消费,一定程度增加政府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