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6日讯 五常市郊的杏花山也被王清林圈占了,在里面修围墙、建酒店。
记者日前来到位于五常南郊的杏花山。经过两道大门遇到一处岔路口,记者向右走出数百米后,在山坡上看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楼宇,高三四层,虽然没有建完,但能看出建筑风格有些古典。在现场的工人告诉记者,这里要盖一处生态酒店。记者返回岔口向左走,发现在半山处,有一人多高的围墙,蜿蜒曲折顺山而建,墙头留有类似与长城一样的垛口,每隔500米左右就有一座像烽火台的观景小楼。
入口处两扇铁大门紧锁,里面有几头梅花鹿在觅食。往里看还有石刻和雕塑。自称在这里工作的一位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这里已经承包给石庙子粮库了,这个粮库的的负责人是王清林,这里要建公园。记者想要进入采访,但被拒绝。“里面有梅花鹿,刚割完角,梅花鹿会伤人,外人不许进入。”
记者站在高处看到园内有几栋红蓝相间的“别墅”掩映在树丛中。有居民介绍说,山上的树全是市民栽的,树龄长的已有几十年。三年前,连山带树全都承包给了一个粮库的领导王某,他用围墙把整座山圈起来,锁上大门,从此再也不让市民进了。“这哪是在建公园,分明就是在建私家花园!”一位居民气氛地说。
这个工程是否像知情人所说的那样也没有审批手续?据五常市林业局局长杜泽春介绍,2005年,五常市林业局和五常市“石庙子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杏花山森林公园承包合同,王清林享有经营权和使用权,在不破坏原有生态的前提下,按着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但合同中也明确规定,公园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进行施工,私建、乱建项目林业局有权制止并取消。
杜泽春称,承包事宜是2005年五常市政府在一次会议上作出决定的,有政府会议记要记录。
但记者从五常市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这两个部门均没有审批开发杏花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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