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以来,省公安消防总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实现“党委政府满意、企业单位满意、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部署研究并制定出台了消防执法行风监督员联络制度等一系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提升部队优化发展环境能力水平,全力助推龙江经济跨越发展。
一、出台联络制度,加强行风监督
总队结合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际,创新工作举措,聘请消防执法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听取意见建议,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一是定期召开会议。总队聘请85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消防执法行风监督员,并先后召开消防执法行风监督员和驻哈企业座谈会,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固化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或组织相关会议、活动,主要围绕消防监督执法、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通报公安消防部队纪律作风情况及对行风监督员所提意见等方面的采纳反馈情况,进一步了解、听取行风监督员的工作建议。二是强化日常联络。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定期与行风监督员所在单位沟通联系,及时通报行风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取得工作支持。同时,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形式,定期告知行风监督员近期消防工作情况、有关工作要求、下步安排部署、重要活动内容和先进工作典型等情况信息。三是加强工作反馈。对行风监督员反映公安消防部队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的检举、控告,总、支队环境办设专人统一受理,按照性质分类,逐件登记,由领导签署意见后,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按规定期限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进度和答复结果。对行风监督员反映的事项,一般在一个月内办结,较为复杂的事项在三个月内办结,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总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受诉平台,及时查处办理。一是明确受理内容。在总、支队设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投诉举报电话,与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同时运行,24小时接受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影响或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消防执法行风监督员根据职责和职权,围绕开展监督、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等方面情况也通过拨打举报电话的途径及时进行反映。总、支队受理、核查解决后,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相关信息。二是面向社会公布。第一时间在《红色119》杂志、黑龙江广播电台新闻联播、黑龙江晨报、黑龙江法制报、东北网、新浪网、中新网黑龙江频道和总队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广泛发动企业单位和社会群众,帮助查找损害发展环境的各类问题线索。三是强化监督回访。定期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通过函访、电话回访及实地走访等方式,随机抽取已整改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回访,有针对性的开展不定期、不告知的明察暗访,对问题反弹的单位和个人从重查处。
三、强化服务举措,全面便企利民
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作为突破口,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理念,制定落实多项便企利民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一是优化工作流程。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简化受理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合并审批事项,先后下放行政审批权力6项,降低备案抽查比例和缩短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均达到50%以上。齐齐哈尔支队坚持“首检零处罚、处罚按下线、法人要恳谈”原则,约谈重点单位239家,提出隐患整改合理建议383条,并研发应用“消防电信E网”APP软件,实现对重点单位远程实时监控管理。市委书记孙珅专门作出批示:“消防支队采取首查不究、二查下限、法人恳谈、项目早期同步介入等方式值得大家借鉴学习”。二是加强技术服务。总队13个支队、125个具有独立执法资质的大队均成立了技术服务队,提供提前介入、主动上门、预约商询、跟踪指导等技术服务。积极与政府及发改等部门建立信息互联机制,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实行分项目、分阶段审批。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指定专人帮扶指导,实施隐患到期“提醒式”服务。七台河支队构建受理窗口、技术服务队、消防联络员“扁平化”服务平台,与全市306家单位(企业)建立联络关系,开展技术服务工作515次,并联合有关部门对7个待复工重点产业项目逐一进行上门服务。在全市“无告知”行风测评中,七台河支队位列市直机关各部门第一名。三是规范办事窗口。总队制定出台地方标准《消防受理窗口服务规范》,举办了消防受理窗口服务工作视频培训,全省138个服务窗口均实现了设施、人员、着装“三规范”。同时,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公开审批事项、运行流程、法律法规依据、便企利民措施、廉政纪律规定和举报咨询电话,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和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工作模式。哈尔滨支队在设立服务窗口的同时,广泛应用互联网开展服务,积极接受网上咨询和业务办理,及时解决企业单位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