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广大消防官兵充分认识到一言一行关乎部队形象、一举一动关系发展环境,哈尔滨支队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结合支队优化发展环境总体部署开展文明执勤、依法执勤和规范执法,倡导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待人接物讲究礼节礼貌,要求发生火灾时最短时间扑灭、灾难来临时多救出一条生命、窗口接待时多一些微笑、执法服务时多一些高效。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
一是牢固树立建设服务型消防部门,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支队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在消防执法当中,做到文明规范执法,本着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公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增强纪律观念和公正执法的理念,积极主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健全制度,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服务水平。支队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寻求突破,对防火监督执法方面的制度进行了细化和量化,立足人员少工作量大,确保每个执法环节和每一项执法行为都有责任人,为群众服好务,达到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的目的,保证了消防执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素质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方面,支队进一步规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窗口服务标识设施及服务用语,实现业务受理规范化,杜绝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另一方面,支队严把审核验收关,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突破,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以及大型活动举办前开业检查等行政许可的消防安全审核验收关,坚决杜绝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擅自投入使用。同时,支队还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行警务公开,确保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践行服务发展承诺。支队推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要求全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来队办理有关事宜或咨询时,务必要"细心、热心、耐心、虚心、尽心",坚决杜绝冷、硬、推、拖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执法工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