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深化“增优转提”主题活动 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省政府法制办以“增优转提”主题活动推动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着力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使政府立法更贴近企业群众,更切合发展需要。
一是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组织各市地政府、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等单位,选择确定了13家政府部门、院校、律师事务所等作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明确基层联系点的主要职责是提出立法意见建议、参与或接受委托开展立法调研、协助对立法实施情况开展调查评估、对立法项目提出修改废止建议等。
二是建立立法征求社会意见制度。制定实施了《省政府法制办立法工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规定》,对政府立法征求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等有关组织和各界人士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的事项、范围、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三是建立社会公众意见反馈制度。制定了《立法项目反馈社会公众意见规定》,明确在起草或者组织起草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省政府规章解释草案、审查由起草部门提报的省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工作中,对征求到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以及其他公众意见是否采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