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办公室加大督查落实力度 全程跟进党委决策
省司法厅办公室牢牢抓住关键工作环节,不断在工作实践中完善督查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从规范督查工作程序入手,强化各督查环节的制度建设,紧贴厅党委工作思路,做好厅党委重大决策、会议、文件的执行以及厅领导交办重要事项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处理的落实工作。明确落实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由专人负责全程督查跟进,并采取不定期使用《督查通报》的形式,对全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厅党委决策部署情况进行通报,保证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是完善督促检查保障机制。为了避免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发生脱节遗漏现象,在全系统建立了督促检查工作分级负责机制,使全系统督查工作环环相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我们加强了督查联络员队伍建设,在全系统建立了督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了便捷、畅通、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
三是建立督查工作评价机制。对督查工作落实不力,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要书面向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整改。对一年中受到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部门、单位,或重要督查事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取消其年终评先创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