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19日讯 11月19日上午,我市召开依法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杜吉国到会讲话。
杜吉国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专项整治清收活动是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经济竞争实力的必然要求,是化解金融风险构建和谐经济金融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绥化、诚信绥化的需求,也是解决金融单位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围绕任务目标,创新工作方法,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清收成果。
杜吉国强调,各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和纪律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清收整治力度,促使全市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杜吉国要求,要摸清底数,作为依法清欠的基础。各金融单位一定要摸清不良贷款底数,梳理出债务清单,分门别类上报基础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辟绿色通道,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各单位要协同配合。金融部门要主动与各成员单位配合,注重工作衔接,坚持案件线索清楚一批、移送一批、查处一批、打击一批。通过各项措施的综合运用,确保清收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最后,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领导小组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把此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市法院院长李东宣读了《绥化市依法清收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打击整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检察院检察长闫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史衍芳,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和各金融机构绥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10家金融部门负责人汇报了需要依法打击的逃废银行债务情况和需要清收的不良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