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签署了保险市场监管合作备忘录。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健全全省保险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黑金办发[2010]5号)精神,加强对绥化市保险市场监管,2011年10月绥化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进行了认真磋商,决定对绥化市保险业实施监管合作,以实现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营造良好的保险市场发展,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确保绥化市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
【专题】绥化市开阔视野 活化金融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