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的通知》(体群字[2014]64号)的有关精神,全面检验、评估和总结我省在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和《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实施计划》)中所提出的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效果,探索在我省建立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措施,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对《计划》和《实施计划》效果的评估,全面总结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评估我省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水平,探索在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途径和措施,为制订新周期《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评估依据
《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标准》(共57个,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标准》)、《实施计划》。
三、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为我省省本级、各市(地)和省管试点县(市)体育部门对《计划》和《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对《评估标准》的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见附件2),同时重点选取部分《计划》中的目标任务中数据可靠性强的核心指标开展重点评估(共20个,见附件3),此外,在进行量化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定性评估,各有关体育部门要总结梳理近五年来所在地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特色和工作成效。
四、评估方式
(一)本次《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工作采取分层评估、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体育局通过以下几个渠道获得评估总报告所需的资料和结果:
1、各市(地)和省管试点县(市)体育部门上报的对本地区《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
2、委托第三方对以上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汇总和整理相关数据以及特色工作形成的评估报告。
3、省体育局有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上报评估工作相关的省本级数据。
(二)各级体育部门可参照省体育局的工作思路开展对本级《实施计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
五、工作阶段和任务
评估工作总体分为3个阶段。
(一)2014年7月
各有关体育部门结要合《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区的《实施计划评估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启动评估工作。同时印发《通知》,指导本地区各级体育部门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2014年8-9月
各有关体育部门按照评估指标和要求,收集并汇总数据,总结分析《计划》和《实施计划》的实施效果,形成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与《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附件2)和《黑龙江省<全面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表》(附件3)上报报到黑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省体育局系统相关各部门、单位上报评估工作所需要的省本级数据。
(三)2014年10-11月
省体育局汇总整理各有关体育部门评估报告、材料和建议,结合我省群众体育工作的具体情况,撰写评估报告上报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
六、评估结果报送
各市(地)、县(市)体育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施计划》评估工作的总体进度,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黑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作为评估结果:
(一)本地市《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具体格式要求参照附件4)
(二)填写《核心指标数据汇总表》(附件2,共20个指标),并提供支撑材料。
(三)参照《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填写本地区的《黑龙江省<全面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评估表》(附件3)
(四)联系人:于一丁 联系电话:0451-87003735
邮 箱:8106259@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评估检查工作的领导。各市(地)、县(市)体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与其它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如发现情况,及时调研,及时解决,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和方法。
(二)各有关体育部门应对本市(地)、县(市)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进行评估工作,如实填报统计表并完成评估报告,尤其是填报各类体育锻炼参与率的数据前要开展专项调研工作,做好调研样本的选取工作,尽量使调研样本数量大、覆盖面广,对于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数据填报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调研,形成专业的评估报告,确保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客观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区别对待,鼓励条件好的地区争先创优,同时重视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不下硬任务,求真务实地贯彻执行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四)为统一各市(地)、县(市)评估报告的框架结构,我们设计了《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格式)。请各级体育部门按照此格式撰写评估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报告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提炼特色,总结经验。
(五)各有关体育部门要结合《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评估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区的《实施计划评估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启动评估工作。同时要按照《计划》的要求,督促检查本地区县级以上地区《计划》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责令本地区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在2014年年底前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