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环保局党委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增党性、优机制、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精神,建立健全环境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实行专人负责,确保从接访到处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监察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现场做出处理决定、现场答复信访人,所有环境信访问题在调处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后督查,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一律按照《新环保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有效提升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效率,切实提高了环境信访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