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并加强对市(地)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省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实施本行动计划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责任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建立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本行动计划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或贯彻落实措施,推进本行动计划在市(地)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