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突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重点,加大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编制、充实人员,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使用、处置和分享机制,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和科研院所评价体系。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转移转化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和商用化,推进科研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制度,在具备条件的企业中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在新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开展专利检索和分析,在市场营销阶段开展专利维权,在海外参展前开展专利预警。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利托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在石油化工、燃气轮机、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我省军工企业科研生产和装备采购的各个环节。规范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促进形成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完善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制度,引导优势民用知识产权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实施。
——推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产业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逐步对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公共财政支持经济、科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加大对知识产权评议机构的培育力度,着力培养评议人才,完善评议专家库,提高知识产权评议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