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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勃利县接连不断丢失摩托车,民警李东辉发现王振军的摩托车与所丢失的摩托车非常吻合,不过王振军一直在林口县没有作案时间,他所买的摩托车都是一名叫李学民的人卖给他的,民警李东辉将王振军和李学民带回派出所讯问,还在李学民的租住房子内找到了三台被盗摩托车,李学民说:“来到这个地方,小孩多,没有钱,走了犯罪道路”,李学民从外地到勃利县收废品,从2011年开始一边收废品,一边找作案目标,因为动作快,从来没有引起别人怀疑。元明派出所副所长李东辉说:“他会用脚把锁踹开,之后采取断电起火的方式实施盗窃摩托车,整个过程也就能持续十余秒”。李学民和王振军是老相识,李学民偷了摩托就骑着到林口县,以每台七八百元钱的价格卖给王振军,王振军再以一千多元的价格向外出售,王振军说:“最开始的时候他也不知道是偷的,后来我知道了,就为了挣点差价,把摩托车卖给附近的村民”,有了销路,李学民更加肆无忌惮,一年多的时间盗窃摩托车三十二台,价值十五万元,现在被盗摩托车已经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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