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柔情 润物无声
——记东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队负责人潘丽
潘丽努力学习业务知识
潘丽,现任东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队负责人。多年来,她在治安管理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无私奉献,拼搏实干,展现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采,赢得同事和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荣获全省爱民模范、全市人民最喜爱的“十佳”警察、全市“平安雪城”专项行动先进个人、全市‘打四黑、除四害’工作先进个人、全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县“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全县“我身边的最美女性”等多项荣誉称号。
潘丽撰写的理论文章获奖
一、勇于探索,业务精湛。潘丽的性格非常要强,无论做什么,都力求完美。1999年8月,她由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院毕业后被招录到东宁县公安局,并安排到治安大队担任内勤工作,负责全局的枪支管理、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印章承制审批、案件数据统计、材料撰写等项工作,这些工作都极其繁琐,考验人的耐心与细致,稍不留神就会出现差错。起初领导将工作交给她时还有些不放心,告诉她一定要多用心,尽量少出差错。潘丽当时没有说话,而她在内心却已定下了零失误的目标。为此,她暗暗下起了功夫,潜心学习各项治安管理工作业务,并率先在全市利用微机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枪支管理、材料管理、数据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内勤岗位上创造了连续工作12年零失误的良好记录。同时,她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受到上级机关的高视重视,并多次获奖,其中《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认识》一文被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编入《党政干部论坛》一书,对新时期基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在创新中不断探索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思路,为今后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潘丽检查旅店业登记情况
二、严格执法,不徇私情。2012年初,潘丽被调整任命为治安大队一队负责人,上任之初,恰逢该县“利剑”打非专项行动开展之时,“涉黄、涉赌、涉非”案件是此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中之重,为此,她带领分管民警不分日夜摸排线索,走访调查,对“涉黄涉赌”场所进行彻底治理,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为此,她得罪了不少人,一次在查处一个涉赌违法场所时,她的一位亲属打来电话,让其手中留情,开个绿灯。其实说实话,潘丽当时也有过一丝犹豫,因为这位亲属给过她很多的帮助,如果秉公处理,亲属肯定会有想法,但不严格查处,又将失去法律的公正。于是她对这位亲属说:“感情代替不了法律,我不能让法律的天平在我手中倾斜,”最终,她还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亲属这家场所进行了处罚。
东宁县有着十分丰富的煤炭资源,近年来,受利益驱动,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大肆进行私挖滥采,给国家资源造成巨大破坏。为了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潘丽结合分管工作,加大对这类案件排查力度。今年1月初,她接到群众举报:在辖区老黑山镇有一非法采矿点。接到线索后,潘丽立即与民警对老黑山附近矿点和偏远山区逐一进行排查和走访,当时正值数九寒冬,野外山坡上到处都是没膝深的积雪,在排查过程中,同事对她说:“这么难走的路,你就不要去了,我们上去就行了。”潘丽说:“嫌疑人可能以为他们选择这么偏僻的地方盗采我们根本找不到,这回就让他们知道只要违法了到什么地方都跑不掉。”就这样,她和大家一起顶着刺骨的寒风爬山越岭,四处进行排查,走一会儿帽子上哈气就成了霜,脚底透心地凉,经过整整大半天地排查,终于在一废弃矿井处发现了该非采点。到达现场后,潘丽第一个冲上去,将正在非法开采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近年来,潘丽共参与办理“涉黄涉赌涉非”案件80余起,打掉“涉黄涉赌涉非”窝点50余处,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50余人,成为全局查处此类案件最多的民警之一。
潘丽在审查犯罪嫌疑人
三、敢于担当,尽显忠诚。作为一名女民警,在工作职责上,她肩负着和男同志一样多的重任,同时要比男同志多了一份家庭的责任,多了一份取舍与付出。潘丽的爱人经常出差,双方的父母都不在身边,照顾孩子的事情自然而然落在她的身上。但是,她从来没有因为家庭而影响了工作。十几年来,她始终和大家一样加班加点,昼夜工作,还经常为了处理辖区内案子和同志们熬夜苦战。去年8月,潘丽接到抓捕藏匿在东宁县的河北省广平县网上追逃宋某的指令后,她认真研究,深入分析研判,对其所有可能隐藏地点进行布控,蹲点守候。8月28日晚6时,她得到情报,逃犯宋某有可能遣返回老黑山家中。于是,她带领民警立即赶赴其家中,顺利将逃犯宋某抓获。此时,她8岁的女儿正得了急性胃肠炎生病打针,她丈夫因公出差不在家,而她只能强忍住对女儿的牵挂,将打完针的女儿一人独自留在家中。就这样,将逃犯从老黑山带回东宁,再连夜进行审讯、送入监所,等一切办完已是次日凌晨3时,回到家看到女儿苍白的脸色,嘴里含着面包趴在沙发上睡着了,她眼泪横流,陷入深深的愧疚之中。在潘丽的工作和生活中,这样的故事时时都在发生着,近年来,她在查处各类治安案件时,经常通宵工作,成为全局加班加点最多的女民警。
受害群众为潘丽送来锦旗
四、爱民为民,奉献真情。潘丽常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只要把人民的事装在心里,就会赢得人民的尊重和爱戴。2012年9月,绥阳黑木耳批发大市场女商户安某到治安大队报案,称其在道河金厂村一农户家收购了价值10万余元的黑木耳中掺杂了近百斤的蚂蚁沙,为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受害人安某向潘丽哭诉,其收购木耳的资金是东挪西借的,这些掺假的木耳销给客户后,被客户发现并进行了退货,不但在经济上造成损失,而且对她的生意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看到几乎是绝望的女商户,潘丽十分痛心。可她心里清楚,此案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抓吧,证据不足,可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难度实在是太大,仅所需的相关鉴定数据,就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得到的;放吧,这肯定是个案子。轻易言弃,又不是自己的性格。再难也得查!但是,收集证据的过程,远比她预想的还要困难:掺杂使假的产品必须要经过主管部门进行鉴定,为寻找法律依据,她主动与工商部门联系,但是工商部门称其只负责对进入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鉴定,对在农户家中发生的掺杂使假行为无权认定。后又与县供销联社联系,其答复只能对木耳本身质量进行鉴定,对木耳以外的掺杂物质无法鉴定。为了能将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潘丽多次下乡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破获了案件,为受害人追回了全部损失。
2014年1月初,东宁县道河镇和平村村民厉某反映,他在山上散放的9头牛中有2头牛非正常死亡,疑似被投毒致死,其中有一头还是马上要临产的带崽母牛,损失价值近5万余元,接警后,潘丽与相关人员冒着严寒步行十余公里到现场进行勘验,并对死牛连夜进行解剖检验,五天后,检验结果出来了,显示未检测出相关毒物!当她将鉴定结论送达时,当事人对这个结果不能接受,并表示要到上一级公安机关再次进行检验!虽然检验结果表明已明显够不上案件,但考虑到当事人遭受到损失的急切心情,她又与省公安厅刑侦技术部门沟通,并送检生物检材及标本,五天后检验结果与市级检验结果一致,可是,厉某仍然不相信鉴定结果,坚持要到公安部继续检验!这期间,当事人几乎每天都要到单位询问调查进展情况,而潘丽都要细致耐心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解释,这时正值春节临近,当别人都忙着张啰着准备年货的时候,她还在与上级机关沟通、汇总事件调查进展情况、耐心安抚当事人不稳定情绪,一直忙到大年三十的深夜。三个月后,当她拿到公安部同样未检测出有毒化物的检验结果并送达到当事人时,当事人彻底放下了心底的疑虑,并对潘丽如此认真、耐心地对待老百姓的每一件事情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誉。
潘丽不仅在执法中体现爱民情怀,在平时的生活中她也播撒爱心。和她同住一个社区的郑某家庭生活困难,身患心脏病等疾病,在孩子五岁时离异,她独自一人抚养孩子,仅靠政府低保金维持生活。知道这一情况后,潘丽决定与郑某一家形成“一帮一”对子,每逢年节,她都去看望这一对母女。
去年9月,同事孩子突发M2型急性白血病,在为同事捐款的同时,潘丽还经常去看望、慰问同事年老体弱的母亲,为老人放松心情,缓解压力。她还多次为辖区贫困户、困难民警、肾衰竭病患捐款捐物,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潘丽同志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用一点一滴诠释着对公安事业的无限热爱,用孱弱的肩头担负起了维护一方平安的重任,成为了同事眼中的“女强人”和人民群众心中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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