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五月,春意正浓。19日,全区创建文明城市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加召开,吹响了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冲锋号。
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意义重大,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只有认识深刻,行动才会自觉。我们不仅经济上要有新的发展,而且社会文明程度也要有新的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就我区而言,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对于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推进生态建设和促进经济转型,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现在我们首先面对的一个问题是,把思想统一到地委、行署对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认识和部署上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抓好这两项工作。必须摒弃不以为然、观望畏难、牵扯精力等不和拍的想法,在认识上迅速跟进,找到应有的感觉,进入应有的状态。
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艰巨,必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创建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基础设施等问题,更涉及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文明素质、道德风尚等方方面面。我们必须立足区情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明确、任务繁重,容不得搞“花架子”。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只有真抓实干,才能把地委、行署的部署转化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充满激情的劳动实践,实现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美好愿景。
创建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事关全局,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抓出成效。如何把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抓出成效,责任落实是基础,组织领导是保障,督导考核是后盾。只要我们把活动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高标准,动真格见真章,就会把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地委书记肖建春指出,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为的是群众,靠的也是群众。必须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都是创建主体、各个争当创建先锋的浓厚氛围。这就需要我们在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无论是规划建设,还是项目实施,都要尊重民意、维护民利,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把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动权交给群众,以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好局面。
创建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脚踏实地,积极进取,奋发有为,不断开创创建文明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局面,努力让全区人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作者: 编辑:平静 来源:大兴安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