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王女士有感
绥芬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许春雷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天气晴户外雪融化
今天下午三时许,王某来到我的办公室要求取费某的户口簿等物品。我想起来了,她是犯罪嫌疑人费某的女友,一个多月前,费就是为了王某与另一个王某的追求者发生殴斗,费持尖刀将那个人刺伤致死。
从王某的表述中,我知晓了费某已被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实从内心里我是很讨厌王某这样的女人的。可是,她今天作为一名群众来访,我还是要认真地接待了她,询问了她的一些情况,并告知她,她要办的事应该由费的亲属或者有委托文书的委托人来办理,因为这样才会符合法律规范,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王某很满意地离开了。望着她的背影,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但是,不管怎样,王某首先是一个人,一个普通的女人,是一名到公安局来访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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