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敬来 齐齐哈尔市天增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我从事公安交警工作30年来,不仅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而且在家里、在社会、在8小时工作外,也同样充满一种责任,时时处处起带头作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社区志愿者的高尚风范。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公安基层领导干部,我在生活中,时刻以公民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走到哪里爱心就奉献到哪里。
我于99年迁至天增小区,主动投资近两千元,认养小区一块八十平方米的绿地,种植各种树木20余棵,10多个品种的鲜花300余株。此外,还购买了各种修剪树木的工具、农药和100米长的水管子,并用自家水无偿的浇灌花木。几年来,我和家人经常义务清理小区楼道卫生,并几次花钱购买涂料和油漆,重新粉刷楼道的墙壁。凡是小区的困难、邻里的困难我都会积极想办法解决,尽到了一个普通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不仅体现在邻居节活动中,立足于自家房前屋后,对于社会的各种公益事业也都很关心。SOS儿童村建村时,主动联系车辆拉土植树,又带领铁锋交警大队的全体交警,给一个残疾人工厂修路100延长米,植树10多棵,因此受到市残联的多次表扬。
通过志愿者服务活动,让我了解到志愿者服务活动培养我的不仅仅是一种精神,更是培养了自己的极限和耐力,同时也看到自己的潜力。当我们奉献自己一份力量的时候,心里会觉得很幸福,觉得终于为社会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志愿活动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志愿者不是单纯的奉献,我们也可以从活动中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在人生漫长的岁月中短短的几十几年内,我将不断磨练意志,为自己定位,发挥自身优势,面对社会,心平气和地做出一些选择,确立自己学习和生活的目标,服务社会,传递爱心、传播文明,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