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帮建推进组,各市、地宣传部、财政局、文明办,省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宣传部、财务处、文明办,相关县(市、区)宣传部、财政局、文明办,各文明示范村:
推进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规划是前提、是基础。从前段对接情况看,有些地方在制订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方面还存在不足。有的重视不够,有的进展缓慢,有的标准不高。因此,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申,要按照《全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完善并报送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从而加快文明示范村建设步伐,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
由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制订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
二、方法步骤
坚持上下结合,举省、市、县(市、区)、乡(镇)、村之力,制订好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坚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聘请专家进行论证,确保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高起点、高质量。
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从形成文本、修改完善、层层把关到正式批复,分六步进行。第一步,由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宣传、财政、农委、建设、交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规划等部门参加,建立专门规划组织,深入实地考察,了解文明示范村班子及农民意愿,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以实现“六化”为目标,制订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第二步,帮建推进组审核指导,并请省内知名专家进行评估,提高规划质量。第三步,由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人员对规划逐一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反馈给帮建推进组,进一步修改完善。第四步,由帮建推进组会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将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上报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第五步,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通过后,呈省委省政府领导阅审。第六步,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文件正式批复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由有关方面集中力量组织实施。
三、编制要求
1、集思广益。充分尊重当地干部群众意愿,发挥文明示范村班子和农民建设主体作用。同时,认真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集中大家智慧,反复修改完善,使规划具有科学性、独创性、可操作性。
2、体现特色。规划要立足村情,从实际出发,发挥当地优势,突出打造特色,建设特点鲜明、格调新颖、各展所长、充满时代气息的文明示范村。
3、突出重点。搞好文明示范村建设,不能平推,不能面面俱到,坚持“一村一策”,突出重点目标、重点内容、重点项目,务求突破,带动文明示范村建设提高整体水平。
4、文本规范。统一格式为《——村文明示范村建设规划》。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建设内容、重点项目(资金概算、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组织领导、实施步骤、达标时限)。
5、明确区域。规划区域主要是行政村所在的中心屯,对其他屯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出台优惠政策,吸引这些屯农户向中心屯集中,或将其逐步改造成生产区、加工区、养殖区。
6、强化领导。各有关方面领导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制订,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高标准制订规划。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生产性项目坚持边规划边建设,规划一处建设一处,力争早日见效。
四、报送时间
各地务于8月底前将规划的正式文本(包括文字稿和电子稿)及相关文字和影像资料,报送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硕国(电话:13904643069)
李俊宇(电话:13904510181)
牟喜颖(电话:13845117583)
李绍文(电话:13845000029)
邮箱: muxiyingwmb@163.com
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