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明示范村帮建推进组,各市(地)委宣传部、财政局、文明办,省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宣传部、财务处、文明办,相关县(市、区)委宣传部、财政局、文明办,相关文明示范村:
根据《全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各帮建推进组要尽快与各自帮建的文明示范村开展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对接时间
7月30日至8月10日。
二、 对接方式
各帮建推进组会同相关市(地)、县(市、区)委宣传部、财政局、文明办,深入所帮建的文明示范村,与村班子成员、村民召开对接会,正式建立帮建联系,启动帮建工作。
三、 有关要求
按照《全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各帮建推进组近期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全面了解文明示范村的基本情况,对其地理位置、农户人数、人均收入、村级积累、主导产业、基础设施(路、树、房、渠、栅、厕、圈、水、电、气、信、路灯、广场、清洁能源使用、文化阵地)等情况做详实的记录。
2、帮助谋划文明示范村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
3、全面掌握文明示范村在建项目情况,实地踏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
4、深入农户了解村民对文明示范村建设的想法和要求。
5、相关县(市、区)委宣传部、财政局、文明办,相关农垦分局、林业局党委宣传部、财务科、文明办,相关文明示范村班子要向帮建推进组汇报全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动员会以来工作情况及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打算。
6、各帮建推进组要书面报告对接工作,准确反映文明示范村的基本情况、文明示范村建设总体规划、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报告内容要翔实,数字要具体,规划有针对性,建议有操作性。同时,提供反映文明示范村基本情况的照片。
7、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14日前听取各帮建推进组对接工作情况汇报。
附:文明示范村基本情况调查表
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帮建推进组分组包村情况表
省文明村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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