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 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从善战犯获特赦
http://heilongjiang.dbw.cn   2009年09月02日 14:44:53
被特赦的人员动身前往北京

   

原国民党军第十二兵团司令黄维接过特赦通知书

   

特赦释放人员张商海(左2)、杨南邦(左3)、赵一雪(左1)

  1961年12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发布特赦令。特赦令分3款:一、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关押已满十年,确实改恶从善的,予以释放。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缓刑时间已满一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判处无期徒刑的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洲国的战争罪犯,服刑时间已满七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特赦释放了68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其中原属于蒋介石宗团的战犯61名,属于伪满洲国的战犯7名。68名战犯中共有将级军官32名。

作者: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