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昌
114.贺 昌(1906-1935)
男,汉族,山西省离石县人,中共党员。
贺昌1921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7月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夏入上海大学学习。先后在太原、安源、北平、天津、上海等地从事青年和工人运动。后参与组织发动上海工人3次武装起义,是中共江浙区委负责人之一。1927年,在中共五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同年7月,被指定为中共前敌军委委员,8月参加南昌起义。后又参加广州起义的组织准备工作。1928年参与重建中共湖南省委,曾任湖南省委书记,选派干部,输送物资,支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29年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宣传部部长。1930年8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曾兼顺直省委书记。1930年9月在扩大的六届三中全会上补选为中央委员。1931年11月至1932年2月任中共兴国县委书记。1932年2月起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代主任,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红一方面军政治部主任。1934年2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贺昌留在赣南坚持游击战争,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中央军区政治部主任。1935年3月在江西会昌与国民党军作战中英勇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