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国际金融危机和“5•12”地震灾害引发的农民工返乡和城镇下岗失业状况,做好创业就业服务工作,近日,四川省妇联联合省农劳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扶贫办、移民办等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将实施返乡妇女帮扶行动、品牌引领就业行动、灾区妇女就业行动、城乡携手就业行动和女大学生创业行动,帮助妇女创业就业。
《方案》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三个一点”,即:上级补助一点、本级自筹一点、成员单位支持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按照“城市农村统筹、外输内转结合、创业就业并举、培训服务齐抓”的工作思路,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帮助四川省100万名妇女实现创业就业。其中,每年完成品牌就业培训1万人,2009年实现返乡妇女技能和教育培训20万人(次),随后每年递增1万人;每年实现帮扶就业10万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随后每年递增2万人;3年建立各级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600个。
《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活动计划。要根据中央、省就业工作联系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和农劳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服务力度,主动作为。二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针对妇女实际需求,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落实对妇女的就业培训、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帮助就业困难妇女享受各项政策补贴。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政策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妇女的就业服务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合作,组织参与“就业援助周”、“春风送岗位”、“高校女大学毕业生就业”、“女农民工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任务。加强“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目标分解和项目目标管理。各级妇联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每年,省妇联将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各地指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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