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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祀烧纸钱、放爆竹,是在殡葬改革之前实行土葬时就有的习俗。建设统一安放骨灰盒的新式墓园,本来就是移风易俗之举,不应该再沿袭这种陋习。这是因为一来在墓园燃放爆竹不安全,二来清明祭祀,需要一种宁静肃穆的心情和氛围,现在却被搅扰得喧嚣嘈杂,实在有失对先人的恭敬。
清明扫墓祭祀,既是对先人的缅怀纪念,也是一种亲近自然的活动。国家将清明定为法定假日,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慎终追远”的中华文明。如果在清明扫墓祭祀活动中仍然保留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做法,造成浪费和环境污染,甚至带有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隐患的做法,是不应该的。
一种文明祭祀风气的形成,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倡导。公共墓园作为集体活动场所,无论民营还是公立,管理者都有责任在所提供的服务中积极引导人们文明祭祀。墓园管理机构不能见利忘义,借清明节推销迷信用品,为迷信活动开启方便之门。在这方面,墓园管理者有条件、也有责任有效禁止在墓园内大肆焚烧冥品、燃放鞭炮等污染环境、妨害安全的活动,为祭祀者开展植树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节俭的祭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相关职能部门对此更是责无旁贷,应从保护环境、保障公共场所安全出发,倡导文明清新的祭祀方式,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使清明节真正成为清新文明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