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中国四川汶川发生震惊世界的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灾害。面对特大地震灾害,中国政府组织开展了中国历史上救援速度最快、动员范围最广、投入力量最大的抗震救灾斗争,最大限度地挽救了受灾群众生命和灾害造成的损失:84017名群众从废墟中被抢救出来,149万名被困群众得到解救,430多万名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
公安消防部队在抗震救灾斗争中,坚持生命至上,实施科学专业救援,共从坍塌的建筑废墟中搜救深埋人员8100人,其中生还1701人,解救被困群众51730人,医疗救助13109人,成为救援生还率最高的专业队伍,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鉴于公安消防部队在长期的抢险救援中,特别是这次地震救灾中发挥的突出作用,新修订的《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它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消防队参与地震救援没有确切职能定义。”四川省消防总队政委仲健说,很多人并不认为消防兵是专业的救援者。据了解,在这次救灾中,就有某市的前线指挥将赶来增援的消防官兵派去挖便池。
按照在1998年4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界定,“公安消防队保证完成本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它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地震救援逐步纳入消防体系。由于消防队员日常救援专业培训和24小时应急机制,使得全国绝大多数专业的地震救援队都依托于各城市的消防支队组建。目前,全国有23个省市拥有专业地震救援队。2006年在海南召开的全国地震救援队队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兵对地震救援的专业职能。
以四川省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为例,这支成立于2003年11月17日的成都特勤大队共80人,其中50名成员是消防兵,其他成员涉及地震和房屋建筑等专业人士。由于人员数量有限,在现实救援中,这些特勤队员往往是突击队角色。“消防兵不是赤手空拳,我们有装备优势和技术优势。”仲健表示。很多救援中,消防兵其实是现场的指挥者。每一个错误的支撑点的选择,都可能使救援可行性降为零。但从事过多种救援任务的消防兵以自己的日常实践小心地尝试着。
也正是这次地震救灾,人们看到了以前未曾看到的救援仪器:在救援过程中,消防救援人员采用液压顶杆、抬升器、高压起重气垫进行顶撑、抬升,采用钢筋切断器、水泥切割机、无齿锯、双轮异向锯破拆各种障碍物,采用扩张钳、开缝器、凿岩机、钻孔机打通生命救援通道。针对被困在悬崖峭壁、断桥、高层建(构)筑物顶部、深井坑道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合理利用救生抛投器、救生绳索、救生软梯、救援三角架、救生照明线,安全有效地引导、解救被困人员。
采用科学的救援技术,提高被救人员的生还率。在这次地震救援中,公安消防部队因地制宜,因情施救,创造性地运用了许多先进有效的技术、战法。针对被困于倒塌建筑物废墟或地下建筑中的遇险人员,重点是确定并建立施救通道,必要时开凿纵向、横向两个通道,纵向供氧送水,横向实施救人;针对被困在较高建筑物中的遇险人员,重点是利用消防拉梯、举高消防车等装备,建立遇险人员与地面的输送通道;针对被建筑构件、滚石砸压的车辆,重点在排除车辆油料、电路等安全隐患后,对车体采用扩张、剪切等方法破拆,救出被困人员。以这些特殊的装备,在汶川映秀镇就有好几个生命奇迹由上海消防总队的应急救援队参与创造:蒋雨航被埋124小时后被救,沈佩云被埋146小时后被救,马元江被埋179个小时后被救……
“消防队员是和时间赛跑。”仲健深有体会:仅靠勇气没有专门的救援技术是不能完成这样困难的生命救助的。
对此,消防局局长郭铁男透露,消防部队能在这次地震中发挥特殊作用,是长期建设的结果。10年前,这支部队即开始拓展抢险救灾职能,经国家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消防部队中建立起一支精锐的“尖刀”力量——消防特勤队伍。这支队伍配备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防化车、侦检车、洗消车,包括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特殊装备,使之在应对特殊灾害当中具有相当强的战斗力。
“科学施救,一靠特殊的战斗装备,二靠特殊的实战训练,三靠特殊的战斗经验。”郭铁男说,“在建筑坍塌的救援中,消防部队使用的生命探测仪在国际上也是最先进的,搜救手段、施救方式都达到了国际水准。”
“一年接受的任务,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毒气泄漏、建筑坍塌、抗洪抢险等抢险救援有50多万起,也就是说,每天我们有1500个现场,其中,66%是火灾之外的抢险救援战斗。”郭铁男说。消防部队实际参与的救灾情况涵盖了所有类型的灾害,甚至包括现场尸体处理。这些灾害事故积累起来的经验,在此次地震救援中得到集中检验。事实证明,在大规模救援中,消防队员的心理承受、战时应变、灵活机动能力都非常突出。这使消防成为“拯救生命”的专门队伍,并在此次汶川救灾中发挥出巨大作用。
虽然近10年来,中国各种灾害救助的紧急预备案中消防的身影越来越多,但是警力配置仍有不足。相比国际上发达城市消防人员万分之五的配置,全国13亿人13万消防兵的警力严重不足。
以此次汶川救援行动为例,此次救援调集了全国70%以上的消防特勤力量,前线仍无法留出预备和轮换的部队,官兵体力普遍过度消耗。期间,如果救援力量的“原驻地”发生大的灾害事故,消防部队将顾此失彼。
事实上,现有消防队(站)执勤警力平均不足20人,远远低于每队(站)30人的最低编制标准。公安消防部队现有编制员额占全国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一,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平均在万分之十以上。
专家测算,要基本达到全国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消防警力需达到25万-30万。其中,国家级综合应急救援机动力量应达到至少5万人,并配备相应装备和训练基地。
继续提高专业化水平。专家建议,国家层面应依据对灾害发生频率、危害程度的科学预判,统筹为消防部队增加综合应急救灾力量,包括警力和装备保障。
郭铁男认为,在目前警力不足的条件下,消防特勤队伍完成抢救生命的任务之后应及时归建,以免各大城市消防力量出现严重空缺,无法应对其它突如其来的灾害。
中国工程院院士、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范维澄表示,应当明确消防力量以抢救生命为主,将有限的警力使用在最专业的任务上。以日本为例,消防队就是负责救人,基础设施、生命线的抢修则由其它职能部门或部分企业负责。
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与协调能力。同时,要完善对救援力量的指挥协调。郭铁男认为,协调的难题一是跨区域调度、支援的指挥,二是不同部门在施救现场的科学编程。
郭铁男认为,虽然消防局在救援前线对消防参战部队发挥了指挥协调的作用,但目前消防系统内部对跨市县的调度协调机制也已经比较成熟,但跨省际的协调指挥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他同时表示,应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科学规划出各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如明确规定在何种等级下应有何种力量介入,并详细规定各部门的权责。在救援现场,各部门应在统一的指挥平台上,按照预案各司其职、有效协作,避免仅由部门领导出面协调的局面。“调配各种力量将会非常复杂和困难,是一项系统工程。正因为如此,实战的预案一定要做好顶层设计,而且一定要反复推演,尽可能达到各部门间的无缝对接。”
范维澄认为,法律授权非常必要。例如,目前消防队伍在救援现场没有授权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果贸然进行抢救,一旦出现认定责任的情况,没有法律依据。而如果紧急救护没有及时跟上,会极大延误伤员的救治。为什么国外的“120”急救职能大部设在消防,就是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内抢救更多的生命。
他建议,可依照国外两种模式进行探索:一是欧洲和香港模式,将突发事件紧急救护的职能、队伍、装备经授权列入消防序列;二是美国模式,出警时,警察、消防、紧急救护联动,在救援现场各司其职。
延长专业人才工作寿命。“参加地震救援的指挥员,有的下了战场马上就要脱军装了。”哈尔滨支队一个消防队员对记者说,由于按军队体制管理,消防队员刚刚具备实践经验,很快会被轮换。整个队伍的轮换期不超过5年。
国际惯例是尽量延长技术人才的工作寿命。发达国家的消防力量构成主要有现役制、职业制、志愿制和义务制几种,国内有些地区也在探索实行消防队员合同制。但专家认为,国内目前还不具备消防大规模职业化的条件。
在现有条件下,专家建议可适当扩大消防部队中士官的比例,延长有技术、有经验的战斗员的服役时间。
专业指挥员是核心。经验丰富的指挥员对救援抢险至关重要。因为他们每天都在实战,在孤立的区域里作战,指挥员的临机决断很重要,很可能一个决策失误就造成了队伍的伤亡。我们的指挥员都是历经磨难锻炼出来的,这也是专业救援区别于其它救援的一个重要方面。
郭铁男说,目前,消防局对一些经验特别丰富的指挥员采取返聘、纳入专家委员会的形式,保留其技术经验,但“数量非常少”,需要尽快调整部队中技术干部的任职年限及相关政策,以解专业指挥人员不足的“燃眉之急”。
范维澄认为,这些指挥员不仅擅长现场指挥,而且在灾害事故原因调查、消防安全监管和审查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属于不可替代的。因此,他建议协调地方财政,对达到退役年龄的这部分指挥员实行返聘。
让救灾经验不断传续下去。现在,我国消防队员的知识和能力主要从实践中来。范维澄建议,应设立设施齐备的综合应急救援的消防培训学校,由有经验的消防指挥员布置模拟的灾害场景,并进行复杂多样的实战模拟教学,把实战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更好地传递下去。
增强国际救援能力。目前,国际救灾战略也在作重大调整,由一个国家减灾到全球减灾和区域减灾。从长远来看,建立规模合理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参与国际救援,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影响和地位。由消防队员组成的国际应急救援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相对而言,比以军队建制的要方便一些。
而“过去10年我们一直都在扩展职能”。哈尔滨消防支队的一位人士这样告诉记者,猫上树,市民钥匙落家里开锁,摘除马蜂窝……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防火灭火。从上世纪90年代,消防工作的职能开始拓展到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领域。“有困难找消防。”哈尔滨市民拨打“119”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已经成了常态。
为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我国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分别组建了各自的专业救援队伍。范维澄指出,现有各专业救援队伍分散隶属于多个职能部门。这些队伍局限于各自专业领域,只能应对较为单一的灾害事故。此外,部门职能分割,也导致难以形成救援合力。这在此次地震救援中也有所体现。
对于多样化的自然灾难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范维澄认为,建设一支综合性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应对的最优选择。“首先,专业技能、装备有保障,便于统一调度协调,救援效果比较好,效率比较高。其次,每支单一救援队都需要装备、营房和训练设施建设的投入,而综合救援队伍有利于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郭铁男表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规模,合理布局,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大型突发灾害。近年来,国家地震局会商公安部依托公安消防特勤队伍承担了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任务,是整合应急救援队伍迈出可贵的一步。
据统计,2000年至2007年,公安消防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超过百万次,仅2007年就达到33.7万余次,占全年出动总数的66.8%。
2008年年初的雪灾开始,我国已经遭受多起不同种类的严重自然灾害,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更是加剧了救灾难度。同时,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也有发生。国内应急管理的权威专家闪淳昌和范维澄表示,一旦发生关联性强、面积大、时间长、灾种多的突发公共事件,靠临时整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从汶川大地震中的表现看,应继续壮大队伍,将我国消防队伍建设成一支综合性常备应急救援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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