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中旬哈市消费者罗英在湖北一家电视台电视购物直销节目广告中看好了一部“金达莱股票决策手机”,价值1880元。
商家承诺:这部手机除了有超长待机功能之外,还可以提供股票信息和股评,开机就可以交易。于是,罗女士就拨打了贵州振华欧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订购电话,该公司地址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茶光工业区。没过两天快递公司就把手机送到消费者手中。罗女士打开包装后发现没有购货发票,只有该公司提供的一张“振华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在顾客姓名一栏写的是杨学书,送货地址是深圳市红岗西村16栋302室。罗女士一头雾水,对此产生了怀疑。使用没两天,她就发现这款手机电池的待机时间并不长,与承诺的100多个小时待机时间相比相差甚远;使用手机时,经常出现杂音大和没有信号状态,开机状态下打进电话时经常是“关机”或“不在服务区内”。之后,她曾不止一次打电话找到电视直销的业务员,可业务员的解释就是消费者使用不当,手机不存在质量问题。2月5日,罗女士发现手机中的股票信息突然没了,无论怎样操作,手机只提示“网络连接失败”。她又找到了业务员,业务员称春节以后为其解决问题。春节过后,业务员让她找深圳销售公司的经理。销售经理答复罗女士,这款手机已经过了退换货的时效,出现问题只能维修。无奈,2月17日罗女士找到了该公司委托在哈市维修点,罗女士费尽周折终于在南岗区吉林街46号二楼一户居民宅内找到维修点,因为该维修点门前没有任何标示。经维修人员鉴定手机“信号弱、杂音大、股票功能失效是质量问题,需更换主版”。得到了这样的鉴定结果,罗女士三番五次找到销售经理要求退货,可对方只答应为其更换一款新手机,条件是她先把旧手机寄回公司,再换新手机。为此,罗女士表示不满。她认为,该公司在售出这款手机时,并未给她开具发票,且该手机功能与宣传不符,商家的这种售后服务让她不能接受。
经省消协调解,先由商家将新机寄到哈市维修点后,罗女士再拿故障手机更换新手机。电视直销中绝大多数的产品都实行异地销售,即生产商或经销商一般都不在驻地所在城市做电视购物业务。这就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一旦遇到产品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会遇到“四难”,即:找商家难、举证难、维修难、退换货难。主要问题是广告宣传与产品说明书所列功能不符;售后服务无保障。为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对电视直销广告不要盲目轻信,要事先掌握所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要了解商品退换货的条件和期限,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认购方式,收货时应当场验货,如遇到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等问题,应拒绝付款;维修后要索要维修记录或证明,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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