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松花江北岸、绥滨县与萝北县交界处的蒲鸭河畔,有一座美丽富饶、风景如画,总面积516平方公里的农垦新城镇。她宛如一颗熠熠闪光的明珠,镶嵌在广袤无垠的三江平原上。37年的岁月沧桑,不但没有使她黯淡,相反却历久弥新、璀璨夺目。她就是曾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场等诸多殊荣的黑龙江垦区普阳农场。2005年10月,农场又跻身全国文明单位的光荣行列。登高欲望千层远,临海更觉行舟难。“全国文明单位”的殊荣并没有让普阳农场党委一班人骄傲自满,裹足不前,农场党委一以贯之的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要求,持续长久的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他们制定了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工作更细的“普阳农场2006年-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近期规划”,确保文明单位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有创新、有变化、有发展、有提高。时光如白驹过隙,三年弹指一挥间。文明单位创建让职工群众成为实实在在的受益者。如今,这里的孩子幸福快乐,茁壮成长;这里的老人颐养天年,身体安康;这里的百姓生活殷实,安居乐业;这里社会和谐快发展,百姓富裕奔小康。……【全文】
 
—— 创建行动 ——
内容提供: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支持:东北网、黑龙江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