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国家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890人,所属6个区局,4个县局,2个直属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共12个基层单位。担负着全市26009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5565户,小规模纳税人4784户,个体工商户15448户,非增值税纳税人212户)的税收征管任务。几年来,他们坚持以文明创建为主线,以弘扬国税文明、树立行业新风为主旋律,把文明创建活动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全面推动国税工作上台阶、上水平。2006年完成税收收入43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1.8%,占全省国税收入的66%,占全国国税收入的1.7%,占全国税收的1.2%;2007年在石油产量下降、油价回落、进项税增加等不利条件下,全局共组织国税收入406.1亿元,完成了年度计划的101.5%,占全省国税收入的60.5%,占全国国税收入的1.2%,占全国税收的0.8%;2008年上半年完成税收收入276.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6.1%。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税收收入实现连续大幅增长的同时,行风评议连续四年荣获全市第一,文明创建不断摘取新硕果。大庆市国税局于2005年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2006年获得全省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称号。目前全系统12个基层局全部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24个基层分局和8个税务所全部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青年文明号。萨尔图区局谷静、杜蒙县局任秀杰、稽查局彭春瑛等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先进税务工作者”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以增强创建效果为目标,围绕组织领导抓创建
大庆市国家税务局积极带动广大国税干部投身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做到思想观念到位,“心往文明创建上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和《大庆市文明市民读本》等文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做到制度建设到位,“劲往文明创建上使”。制订了《大庆市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大庆市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划分了文明创建责任区,实行了包保责任制,形成了市局领导联系县(区)局,县(区)局领导联系科(股、所)的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同时建立起创建文明单位的激励机制,对获得市、省、国家级的文明单位,分别给予加分奖励,纳入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从而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做到干部安排到位,“人往文明创建上用”。从市局到县(区)局层层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把业务通、能力强、素质高的同志放到文明创建第一线,让他们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同时把那些文明创建业绩突出的干部选拔上来,委以重任,在系统内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浓厚的创建氛围。四是做到基础建设到位,“钱往文明创建上花”。几年来,全局共投资建设改造基层分局(所)8个,建设改造办税服务厅11个,并实施了美化、绿化和亮化工程,为纳税人提供了整洁优美的纳税环境,为创建文明单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塑好国税形象为目标,围绕税收服务抓创建
税务机关是重要的经济执法部门,税务干部的言行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因此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纳税人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标准,转变工作作风,推行文明办税、阳光办税,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通过完善“一窗式”服务,开展“满意在国税、奉献在岗位”、“评选优质服务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全面落实以“八制八纪”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服务制度,简化了办税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积极落实调高增值税起征点、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制”等服务措施,真正为纳税人排忧解难,减轻纳税人负担;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举办税法知识讲座、开展税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税法,增强了广大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同时,他们坚持依法治税,实行阳光稽查,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努力创造公平、和谐的税收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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