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业局是国家大一型供电企业,始建于1946年,担负着哈尔滨市区及周边6个市(县)的供电任务。供电面积3.7万平方公里,用电户数135.4万户。2007年售电量103.96亿千瓦时,约占全省售电量的四分之一。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914%,供电可靠率达到99.901%。
2005年,我局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三年来,我局按照国家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巩固成果,务实创新,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巩固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效,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供电企业的社会责任,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用户满意服务企业、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局党委连续四届被省委命名为省级先进企业党组织,并荣获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机制。我局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之中,融入企业改革发展之中,不断完善创建工作规划和机制,切实做到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一是坚持“一岗双责”,抓指标任务完成必须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二是层层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三是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基金,促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加强创建工作考评监督,通过局域网发布业绩考核结果。
加强思想建设,全方位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形成党委中心组为龙头,覆盖全局80个基层党组织的学习网络,并分层次开展各级干部培训,荣获省电力公司“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先进集体。在全局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有针对性开展职工思想调研。以开展学习全国劳模李庆长、国家电网公司服务之星虞树水活动为主题,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岗位立功,涌现出一批优质服务型、技术创新型先进个人。在全国抗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关键时刻,全局干部职工捐款、党员团员缴纳特殊党费团费186万元,并为湖南灾区郴州、衡阳发运10个车皮900段水泥电杆,用行动支持灾区。
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内涵。一是继续擦亮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品牌,以李庆长当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奥运火炬手为契机,深入开展“共产党员服务队进社区服务日”活动,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被评为全国客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二是紧紧服务于哈市重点工程和城市建设工程,圆满完成冰雪节、哈洽会、奥运火炬在哈传递等省市重大活动保电任务。三是坚持开展创建规范化服务“示范窗口”活动,局属市内各营业大厅和171个农村供电营业窗口全部达到规范化服务标准,12个窗口被评为“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好窗口”。积极参加“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和“环境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连续多年荣获社会服务组第一名;四是服务新农村建设,2006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哈地区93户无电户的通电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在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大力宣传国家电网公司“以人为本、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企业文化,形成具有哈尔滨电业局企业特色的安全、服务、廉洁三位一体企业文化。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大力实施“平安工程”,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二是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服务规范,认真履行供电服务承诺,不断创新优质服务措施,积极为客户解决用电难题,形成和谐的服务文化;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相继出台涵盖主业和多经系统的五项干部管理规定,制定实施局内外各项工程承包管理制度,细化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规定等,形成高效的廉洁文化。
深化民主管理,丰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载体。一是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局长联络员及职工代表巡视调研制度,建立了职工代表提案常态管理机制,推行“三级民主管理信息卡”,认真解决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不断拓宽文明单位创建领域,每年评选出文明车间、文明班组、文明职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形成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举办具有电力职工特色的技术运动会和艺术节,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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