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自200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黑龙江省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局上下不懈的追求和努力,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果。
创建中,佳木斯国税局始终坚持“重在建设”的原则,紧紧围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坚持“一岗两责”的领导制度,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创建工作列入年终考评内容,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党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召开文明创建专题会议,层层签订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书,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其次深入学习党的理论,不断提升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工作条例,按照“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以“六员”培训为重点,着眼于建立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干部能力素质提高机制,抓好分级分类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
再次严格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制约,打造“公字”形象。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魏连方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廉洁从政十大标兵”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被省、市两级授予“十佳公仆”。人事任用上,推行干部竞争上岗,严格实施选拔程序的十个层次;职权的行使上,贯彻“党组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不搞一支笔,不惟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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